“大肆”是表示毫无顾忌,含有贬义,只用在消极方面,如:大肆敛财、大肆破坏、大肆攻击等。而“幅度”是比喻事物变动的大小,如:大幅度提升、大幅度减产、小幅度增长等;并不适用于“报道”上。因此,我认为在上述情况中,该报应该用“大篇幅报道”才正确。
我认为,中文媒体除了扮演转播资讯的任务外,在准确地使用正确与规范的中文及其推广工作上,也有着极其重要的责任与角色扮演。我国中文媒体偶尔都会在语文与文字的使用上犯了一些不该出现的错误,电子媒体如网上报章在发现错误时,还可以在原文上进行更正,后来的读者就或许不知道曾经出现的有关错误。可是印刷媒体如报章、杂志如犯了错误,就算过后加以更正,可是之前的错误却已成为“记录”,对后来的读者依旧是没有达到“更正”的目的。
另一方面,中文电台与电视台在进行广播时,除了必须使用正确与规范的中文外,也应该努力于加强正确语音的使用,以协助推广及迈向讲标准华语的目标。最近听到一家本地中文电台在推介该电台的一项有奖活动时,把总奖金十六万念成一百六十千,可能是该电台认为“一百六十”听起来要比“十六”多吧?其实,在中文的数量次中,我们有个“万”字,那是英文、马来文所没有的。因此,在正确的中文数量的使用上,“十千”我们就必须说成“一万”,“一百千”我们应该说成“十万”,不能去学英文或马来文,说成“一百六十千”。同样的,我们中文有“亿”,那也是英文和马来文所没有的,那我们就必须说“三亿”,而不是“Tiga Ratus Juta 三百百万”。
最近也有一家中文电视台在播放某巧克力粤语广告结束时,竟出现“开心预埋你”五个中文大字,这真是一个令人担心的错误示范,它将会给在学习中文阶段的小学生们一个错误的印象,以为那是可以被接纳的中文,日后凡是有不懂或写不出的中文字,就直接写方言词,那就影响深远了。
所以,我认为,中文媒体也肩负着语文责任,而其媒体各阶层人员都须在工作上更认真和负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