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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历史学家、“德高望重”的丹斯里邱家金卷土重来(strikes back)!老人家语不惊人死不休,他进一步的研究成果-“历史盲论”出炉了,新鲜热辣,但一点都不好味。毕竟这话儿经由我们这位华裔(?)历史学家口中说出,不比从极右的土权组织或是其余种族主义组织/人物喊出好听。

每想到邱家金,我就会想到跟他差不多的人物,那就是华裔回教徒郑全行。郑全行是回教徒也就算了,有着亲政府的意识形态也就算了,为何刻意贬低华人?身为一介入教者(Mualafa),莫非他真的以为自己是土著了?其新作《马来人在马来土地之命运》通篇都在探讨马来人的命运,却忘了他自己是华裔穆斯林,也忘了华人的命运,你说可笑不?

至于邱家金,我们相当佩服他为国家所做出的贡献,包括他是草拟国家原则的其中一人。但我们不能原谅的是,他近年来不停地在发表激烈言论来侮辱自己族群,不管他是亲政府或是在批评华人的弱点,但接二连三的羞辱就是个过错。

英殖民时期就有马来人特权?那是什么特权?马来统治者之权,所谓皇权是也。当然,身为外来定居者华裔祖辈普通人当然是没权的,有权的则是管理华人的达官贵人,更何况当时的华人大多是侨民,落叶归根的意识远比长期住下来还深刻。

另外,外来定居者不是公民,当然不是了,英国人最初想削减马来统治者特权,后来失败,随后甚至还出馊主意要把所有非土著、本地人都驱赶出境,后来经过各族领袖的努力协调才作罢。若说1948年马来亚联邦成立前华人不是公民,那这些“中国人”为“国”捐殉的意义何在?抗日时期,在马共领导下各族组织了马来亚人民抗日军;日军投降后,华人专业人士组织了马来亚民主联盟,与马来人一同对抗马来亚联盟的提议,1946年,非土著继而组建了全马来亚共同行动委员会,还发表了“人民宪法”。非公民时期的外来人都齐在为这片土地展开斗争,这是为何?因为他们爱这片土地,落地生根的观念已渐在扎根。

邱教授说得没错,1895年后半岛有九个个别政府,除此之外还有三个领土是归英国直辖的海峡殖民地;还有别忘了当时还为跟马来亚有任何联系的东马,一个归白人拉惹所属,一个归白人公司所属,他们个个都是政府,而且几乎布满了华人的足迹,这些华人先辈都曾侍奉过个别的政府,这些政府后来组成了大家庭-马来西亚,马来西亚华人是跟着建国的旅程一路走来的,然而我们未曾过度抱怨、更没有所谓质疑。

要记住,第153条款是根据的英殖民者德里德制宪委员会所草拟,然而我国首任首相东姑阿都拉曼却主张“在一个独立的马来亚,所有的国民应该享有给予平等权益、特权和机会,和不应当有针对种族和信仰背景的歧视”,当时是何等之开明,可想而知。里德委员会也保留了诸如土地、公务员配额以及商业准证的固打制度、奖学金等的优先权给马来人,联邦宪法于马来亚独立当日成效,这就是第一份符合规定的马来人特权,虽说是与英殖民政府协调过才拟定的,但跟邱教授的话完全是两码事,因为它是以建立平等权益为基础、优先扶助贫困者的政策。

153条款赋予国家元首权利,普通人当然不得将其动摇,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它应当维护并且扶助贫困的马来人与东马土著,这是无可置疑的。只不过,如今它已遭受到部分马来人甚至那些得益的权贵所滥用,作为谋利工具来助长裙带关系,却口口声声说他们在维护马来人的权益,特权是不可被质疑的吗?但特权没有造福那些应当被援助的土著的话,那还像话吗?这样岂不是在违背所定下的宗旨,刻意剥削自身土著的利益,却谴责其他族群挑战此神圣的法令吗?种族主义分子的滋长便是经由此道,边吃饱边撒着谎,企图为自己谋取更多福利,来分裂各族间的友好团结,乘火打劫、饱吞私囊。

我们并无质疑马来人特权,但我们需要更好地了解它。而身为历史学家的邱家金,非但不恪守自己的本分,为各族群解说第153条款的历史缘由并剖析其意义,竟然出言不逊,还咒骂起质疑者是“历史盲”。从华校生是“抄袭人才”开始,经过“华人害怕资料被滥用”,直到质疑马来人特权者是“历史盲人”,我们不用“反华”、“汉奸”等名词攻击他,错就错在邱教授连本身族群的境况都甚少了解,又怎能够客观看待史实、看待自己呢?

“历史盲”的称号我们凡人承担不起,那可是要被当权者“和谐”的目标,就让盲了眼、盲了心肝的历史学家邱家金教授去担这个无敌头衔吧。历史盲人邱教授早已堕落成性,成了铁板一块、老在重弹滥调,毫无自知之明、用语低俗和勤于诽谤的过气人物。中国大陆将脱离学术研究本质、夸夸其谈、或是为某利益群体服务的教授恶搞为谐音的“叫兽”,这贬义的职称绝对适用在邱家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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