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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华玩弄回教国,低调处理马来文圣经

马六甲民主行动党对于遭到当局扣留的3万5千本马来文圣经一事,强力谴责国阵政府违反我国宗教信仰自由之条规。大马《国家原则》第一条“信奉上苍”称:“回教是联邦的官方宗教,其他宗教和信仰亦能和平与和谐实践,任何针对我国公民宗教信仰为理由的歧视是禁止的。”

《联邦宪法》第二章“基本自由”第十一条“宗教信仰自由”之第一款亦说明了,“人人皆有权信奉与实践其宗教信仰,并在第四款(控制或限制任何在信奉伊斯兰教人士之间传播的宗教学说或信仰)的限制下宣传其宗教信仰。”

峇樟州议员兼甲州行动党署理主席林敬贤斥责马华近来不停玩弄回教国课题,却对马来文圣经被扣留一事选择低调处理,这是不负责任的行为,所以马华应当负起全责,毕竟扣留马来文圣经之事件是由国阵政府所执行的。

林敬贤表示,国阵必须考虑到国人都有宗教自由,任何阻止他人信仰自由的行动都是违宪的。从招惹争议的“阿拉”字眼事件开始,国阵并无完整解决宗教矛盾的方案,有所保留之余还强制禁止他人使用带有“回教字眼”的马来文圣经。另一厢,马华反复在大选和补选中玩弄回教国课题,林敬贤不禁怀疑马华是否怀有阴影?但以马华不理会巫统实行霸道的回教政策,在面对巫统所执行的回教法时却不闻不问的举动来看,马华基本和回教化帮凶无异。

格西当州议员兼甲州行动党主席吴良山也批评马华讲一套、做一套,不但与巫统同流合污抵制我国宗教信仰自由,就连使用语言的自由都要抹杀。《联邦宪法》第一百五十二条显示:“国家语言既是马来语,并得如国会所制定的法律规定一般使用于任何文本上。”因此,马来文圣经无关“回教字眼”,更与马来人改信基督教毫无干系,莫怪行动党国会领袖林吉祥批判道:“马来西亚基督教徒,尤其在国民教育体系内受马来文教育长大的人而言,政府禁止他们使用马来文版圣经是一种双重嘲笑,即戳破了纳吉“一个大马”政策,同时也打击了宗教自由。”

此外,吴良山认为蔡细历促请内政部发还扣押马来文圣经,纯属多余且不切实际。马华身为执政党的一员,为何还要劳师动众劝谏?是否证明马华一开始便支持这项举动?显然地,这足以证实马华是个懦弱无能、机会主义、利益为先的腐朽政党,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还妄谈什么翻身?也许基于砂拉越州选或大选随时来临,马来文圣经一案才不至于闹得火热,若是在其他时候,国阵政府不是顽固并强行阻止马来文圣经流入,便是扣留到不知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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