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不择手段,不必上网找成语解说,也不用翻开厚厚的成语字典,只要看看大马政府各种各样、无所不用其极的打压政敌行动,以确保自己可以永久执政的所作所为,就可以让所有人完全清楚了解这句成语的意思。
看看各种各样针对公正党的伟大行径:禁止举办演说、安华表面罪成立、威胁绑架奴鲁伊莎的女儿、无理逮捕拘押公正党员、吊销公正党党报准证、性爱光碟肛交审讯双面夹击、基督国等课题;各种各样针对在野党(尤其是针对公正党)的肮脏手段,真是写上几天几夜也未必写得完!
以上所列举出来的任何一样事情,都绝对不应该出现在一个公平竞争的民主国家之中,但这些在我国这个假民主真独裁的国度之中,却都是稀松平常不过的事情。即便以上列举的种种都已经到了罄竹难书的地步,但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政府,却真是还有办法来更是上一层楼,总是有办法让他的人民大跌眼镜,这真是应了我标题中那一句话:没有最无耻,只有更无耻!
看看我们“亲爱”的政府的最新杰作。社团注册局在昨日竟以违反党章开除党员的罪名,要求公正党解释;若是解释不能够令人满意的话(当然满意与否的诠释权单独掌握在社团注册局的手中),公正党的准证将会被即时吊销!若是如此,公正党将变成非法政党,无法参与即将来临的全国大选!
说公正党违反党章没问题,但可笑的是,社团注册局用的竟然是一个破绽百出的莫须有罪名!简单来说,当局指控公正党的罪名是,该党纪律委员会分别于2009年4月1日及27日,在没有经过调查及听证下,开除党员拉惹戈巴的党籍,刻意违反该党党章第32.2.1 条文。但这短短的一个指控,其中三个关键内容(涉及人物、时间和条文)竟然没有一样是正确的!
根据公正党第一时间提出的反驳,不只该党从未开除过拉惹戈巴这个人(只有一位加野戈巴),而当中所提及的开除日期也根本完全不正确,但最最最可笑的还是,公正党的党章中根本就没有第32.2.1条文!!什么叫子虚乌有?什么叫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这32.2.1条文就是!
一向来做事情都是毫无素质的国阵政府,如今竟然连如此简单的查询动作都懒得去做了!还有比这更无耻的事情吗?有的,就让国阵来打破自己的无耻记录;相信我,在不久的将来,更无耻的事情将会陆续发生!
唉,国阵啊国阵,如果你真是如此害怕公正党,害怕在大选中被打败,那何不现在马上就宣布废除选举呢?宣布国阵为唯一合法、有效的政党、宣布马来西亚为独裁体制,拥有由国阵来执政呢?
这样子的话,不是更简单又更容易,而且更重要的是,人民也无需再看你们闹出如此多的低级笑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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