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贵报记者刘彦运写的《 没有结论的结论 》,深感气愤,特写此文以作回应。
刘君的大作,不仅把赵明福案政治化,把人们对追求真相的坚持,扭曲成两大政治阵营较劲的筹码,更认为悬案合理,因有足够的模糊空间让读者自己去判断真相。
这到底是什么话?言下之意,只因为法庭还原不了真相、伸张不了正义,就可以让赵明福死得不明不白,连上诉抗争也不必了,只因为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如果一件涉及证人死得极度不可思议的案件查到最后,竟然是要大众凭个人的道德判准,去评定事实的真相,那法庭还要来做什么?
验尸庭判作悬案、皇委会判作被迫自杀,就是因为这些语义含糊的判决,无法给予赵家和大众一个明确合理的解释,所以我们才要力求抗争,坚持捍卫事实真相的诉求!
但刘君却形容此举如同无理刁民,因为在我们这些不满意悬案和被迫自杀等判决的人心中,已有一个预设的答案。所以他认为我们要的已不是一个真正的“真相”,而是一个能够印证这些心里预设的答案。
难道说我们听到赵明福是他杀的判决就会开心?不。因为这也换不回他的复生。
我们之所以坚持到今天,只求正义得以伸张。
如果我们持续对非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不义之事保持一贯冷漠,容忍腐败滋生、司法操纵、奸佞肆虐,那今天是赵明福,明天又会轮到谁?
如果司法真是公正、赏罚分明,对赵明福之死给予明确合理的解释,而非全凭推测下判决,又怎不能说服打破人们心里预设的答案?
说我们预设太强,不如说你解释太弱,根本毫无说服之力。
如果我们连悬案、被迫自杀等当人民是白痴的判决都能接受,那才是马来西亚的悲哀,因为人民毫无质疑罪恶的能力,形如对罪恶的纵容!
今天此文非致刘君,而是南洋商报。虽说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贵报立场,但贵报仍需为言论版整体素质负责。
这已非头一遭,还有刘君于7月17日刊登于南洋言论的《 双重含义的标题 》一文,企图为贵报友报《中国报》夜报的标题“说好的和平呢”作漂白之说。谁不知道“和平”一词乃净选盟2.0所提?由始至终,净选盟2.0都只要求做“和平”游行,反而是政府屡次食言,极尽所能的阻止709集会,更别说给予和平游行的机会。由此可见,那句“说好的和平呢”质问对象为谁,还不昭然若揭吗?
主流媒体沦为政府喉舌,报导偏颇,一言堂文化的言论文字等已非新鲜之事。
世华媒体集团董事经理刘鉴铨曾在其《大马报业路在何方》一文提到,印刷及出版法令赋予内政部长绝对权力管控印刷媒体。如果这就是主流媒体不得不服膺于政府霸权的理由,那为何你们不试着反抗?而要读者陪你妥协,去接受那不敢报导真相,甚至扭曲真相只为扮演好称职之政府喉舌角色的媒体?
比起每次大诉冤情,要大众相信主流媒体是如何地在恶法下艰难求存,我更认同《独立新闻在线》前总编辑庄迪澎在其《大马报业路在何方-庄迪澎版》所言:“要洋洋洒洒地叙述媒体恶法,就不要以苦媳妇那副委屈只能往肚里吞的样子博取同情,因为恶法是要有人前仆后续持续冲撞才有望解除。”
媒体可以没立场,但如不能忠实呈现事实真相,甚至一再让似是而非的文字扭曲真相,就已经失去了被支持的理由。
作为所谓掌握第四权力量的媒体,今天你既做不了人民喉舌,不能伸张正义,只能沦为政府的发声筒,凭什么要读者买“你写的新闻”去养活你们?
刘鉴铨批评网络媒体的报导多数为“耸动煽情且不实”的报导,但至少他们提供一个管道,让更多不同的声音得以涌现,开拓大马的言论空间,也让读者得以从不同的角度看待同一件新闻,从中发掘事实的真相。
做人有时模糊一点,也会轻松一些,但司法判决可一点也模糊不得!因为模糊可让罪恶有滋生的空间,让凶手有脱罪的机会,这是司法模糊所承担不起的恶果。
最可怕的不是恶法,而是坚持不到最后就被遗忘;
最悲哀的不是没有立场,而是罪恶当前,却选择视而不见。
注:作者部落格 http://4june.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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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向南洋商报、主流媒体和大众道歉
我是这篇文章的作者殷志伟。这篇文章,确实是反映着我写下时的心声。但如今回头看看,当时我对主流媒体做出的评论,可能存有误会。那时我有不满主流媒体的地方,但主流媒体也非完全如我所写的那样。如:
“主流媒体沦为政府喉舌,报导偏颇,一言堂文化的言论文字等已非新鲜之事。”
“……如果这就是主流媒体不得不服膺于政府霸权的理由,那为何你们不试着反抗?而要读者陪你妥协,去接受那不敢报导真相,甚至扭曲真相只为扮演好称职之政府喉舌角色的媒体?”
“比起每次大诉冤情,要大众相信主流媒体是如何地在恶法下艰难求存。。。”
“媒体可以没立场,但如不能忠实呈现事实真相,甚至一再让似是而非的文字扭曲真相,就已经失去了被支持的理由。”
“作为所谓掌握第四权力量的媒体,今天你既做不了人民喉舌,不能伸张正义,只能沦为政府的发声筒……”
以上这些论点,可能是我的误会,或是我没看到主流媒体在其他方面的努力和优点,只看到我觉得做得不适当的地方。
“虽说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贵报立场,但选择刊登什么,要让广大的读者群看见什么,甚至说要向读者灌输什么思想,却是贵报的权力。难道贵报就不该为言论版的整体素质负责吗?”(个人部落格版)
“虽说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贵报立场,但贵报仍需为言论版整体素质负责。”(《当今大马》和“赵明福纪念馆”版)
以上的论点,如今回头看,我觉得自己误会南洋商报了。南洋商报在言论的刊登选择上,未必存有要给读者看见什么,或向读者灌输什么思想的想法。
虽说媒体要为言论版整体素质负责,但言论是好或一般,跟读者个人主观看法相关。媒体作为提供刊登空间的一方,照顾不了太多面向,如不同读者的读后感受。因此,媒体本身也有难为之处。
“这已非头一遭,还有刘君于7月17日刊登于南洋言论的《双重含义的标题》一文,企图为贵报友报《中国报》夜报的标题‘说好的和平呢’作漂白之说。”
以上的“漂白之说”,可能是我误会了南洋商报。言论作者的想法,跟提供刊登版面的媒体,没有挂钩和直接关系。
“最可怕的不是恶法,而是坚持不到最后就被遗忘;最悲哀的不是没有立场,而是罪恶当前,却选择视而不见。”
这一段,我忘了是针对谁而写。主流媒体可能是对象之一。但若说主流媒体“对罪恶视而不见”,那是我误会了。
由于这篇文章具体指明写给南洋商报和抄送给大马主流中文报业,我应该放上真名比较恰当。但那时我没放,对不起。
我对南洋商报和主流媒体所造成的伤害,以及可能误导其他读者的地方,深感抱歉。在此正式向南洋商报、主流媒体和大众道歉,对不起。
殷志伟 16/7/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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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刘彦运道歉
2011年,我曾以笔名“我是愤怒”写〈致南洋商报的公开信(抄送:大马主流中文报业)〉投稿到网络新闻网站。此文是对刘彦运〈没有结论的结论〉(刊登于南洋商报)之回应。如今回首,发现我有错误理解刘君之处,如我指:
“刘君的大作,不仅把赵明福案政治化,把人们对追求真相的坚持,扭曲成两大政治阵营较劲的筹码,更认为悬案合理,因有足够的模糊空间让读者自己去判断真相。”
事实上,刘君没把赵明福案政治化,刘君在〈回应“我是愤怒”君的公开信(上)〉(2011/7/30)有做说明。
我指刘君把赵明福案政治化、认为悬案合理,及我在文中写:“但刘君却形容此举如同无理刁民”、“…作漂白之说”等。如今回头看,这些都是我对刘君的错误理解和诠释。刘君并没那样说。
我在文中也批评主流媒体。这也是我对主流媒体的错误理解和批评。后来我在2014年有写信给南洋商报和主流媒体道歉。但那时我没对错误理解刘君的事做澄清和道歉。因此,如今特此写信给刘君道歉和澄清。我对刘君的错误理解和诠释,造成读者对刘君的可能误解,对此我真的对刘君感到很抱歉,对不起。
新闻媒体不易为,从事新闻行业者的努力,无论是主流/网络媒体,都值得获得更多肯定和支持。
殷志伟 20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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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按:本文“后记”部分乃作者要求下,于2016年5月9日添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