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师范学院或师范大学培训出来老师必须通过华语(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才能当老师。
其原因是“汉语拼音方案”在学校推行了整整30年,师范学院或师范大学培训不出一个能以“汉语拼音方案”为标准发音的老师。最基本的一些错误发音,如:了liao、拿(第三声)……在最新一代老师的嘴里还保留着这些音。华语还有一组“翘舌音”,可是老师们的嘴里都没有这一组音,轻声、儿化韵……更不用说了。
是时候整顿师范学院和师范大学的培训方式了。魏副部长您也去“测试”了,您最清楚该怎么做。
2. 华校的老师必须用华语来培训,(除了语文科外)。很多词汇老师们都不懂,只有用马来语文教学生,这不是违反了华小是以华语华文作为教学媒介语文的特征吗?无形中也削弱了老师们对华语华文的使用和掌握。要恢复“华小师资培训组”。
3. 必须制度化和公开化老师的训练方式和老师的去向,至少要让董总和教总清楚。
4. 在招收师范学员和分派合格新老师去服务的过程必须由马华的副部长或成立一个委员会监督,以保顺利进行,不会张冠李戴。
5. 去受训的临时教师和读大学的教师,毕业后就必须回来华小,绝对不可调去国民学校。
6. 华小已经纳入了国家教育体系,就享有国家教育体系里的一切资源,如校地、建校……,而不是国小优先,剩下的才给你;校地是保留给国民学校的,国民型学校不可用。必须制度化和公开化,需要国民型学校就建国民型学校,需要国民学校就建国民学校。
7. 马上制止教育部官员引用非法的“全津贴和半津贴”来为学校分类。根据1996年教育法令,只有“政府成立的学校”和“政府支助的学校”两类型。也就是国民学校和国民型学校。
8. 学校的行政用字是简体字,校园内必须用简体字(包括新的招牌;有历史价值的招牌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