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领袖对教育课题进行辩论,贵乎以理服人,贵乎彼此秉持是非愈辩愈明的君子共识。

龙岗亲义会总会长刘永钦先生,批评一些华团领袖,挂羊头卖狗肉,在“关丹独中批文事件”中,对一些不利华社的政策与措施,逢迎支持。

刘永钦先生的声明,招致林连玉精神奖得主陈玉康先生指谪,认为刘先生的言论,是在“贬低彭亨州热爱华教人士的智慧”。

我重读刘永钦先生的声明,前后三遍,无法挑剔出一丁点“贬低彭亨州热爱华教人士的智慧”的味道。

刘永钦先生说这一所筹建中的学校,是一所“四不像”的中学,而一些华团领袖,不光明正大、顶天立地的维护独中的法律地位,却执意为这所“四不像”的中学涂脂抹粉、曲意逢迎。(如果笔者误解或误述刘永钦先生的意思,恳请刘永钦先生海涵见谅。)

在法律上,要断定一个团体或机构的性质,得从“形式上”(in form)以及“实质上” (in substance)这两方面衡量。在关中课题里,“形式上”是指批文,“实质上”是指实际办学方针。只有在“形式上”与“实质上”皆符合独中性质的情况底下,这所学校才是一百巴仙合乎法理的纯正独中。

公允地说,目前情况是:“形式上”并非独中,“实质上”暂时是一个很扑朔迷离的问号。因此,至今为止,其法律地位应该被科学地归类为“3/4非独中、1/4独中”,那么被形容为“四不像”,就恰如其分了。

假如,你对于笔者认为关中“实质上暂时是一个很扑朔迷离的问号”这一见解,有所质疑,不打紧。大家最重要摆事实、讲道理。验证方式很简单,你不妨试试,向刘永钦先生所指责的华团领袖求证,究竟是“强制上统考课程、鼓励上政府课程”,还是“强制上政府课程、鼓励上统考课程”,且看他们究竟是立即拍胸膛人头保证,抑或是摆出一副布袋和尚的嘴脸,茫茫然摇头摆脑在那儿“说不得,说不得”,事情自有分晓。

更糟糕的是,只要“形式上”属于非独中,那就好比未到过婚姻注册局办理手续的黑市二奶。山长水远,只要哪一天,有人一时兴起,要秉持高尚的法律精神,祭出白纸黑字,“修正历史错误”,“实质上”便不能再与“形式上”有所差别了。这便是“四不像”的症结所在,明白么?

刘永钦先生批评的对象,是“一些华团领袖”,假若陈玉康先生认为,每一位被批评的对象,其实都是热爱华教的真君子,而在本身声明中,换之以“一些热爱华教人士”,笔者衷心认为,那是并无不可的。然而,如今换成笼统的“彭亨州热爱华教人士”,似乎不大妥当。

彭亨州热爱华教的社会人士,千千万万,在“关丹独中批文事件”中,不认同华团领袖迎合政府鬼祟手腕的,应该大有人在。

陈玉康先生的声明,不免陷刘永钦先生于不义,让人觉得刘永钦先生的枪口,是对准千千万万彭亨州热爱华教的社会人士。

此其冤一。

不过,陈玉康先生的指谪,真正严重之处,不在“彭亨州热爱华教人士”,而在“贬低XXXXXXXXX的智慧”。

既然刘永钦先生是光明正大,明刀明枪,以肺腑之言,摆事实、讲道理,并未曾说过半句“XXX人头X脑”之类的不当言辞,亦未曾在言语上,有任何轻藐对方的暗示,他只应当受到不同意见者的反诘,甚或严词反驳,却不宜被冤枉为“质疑对方的智慧水平”。在社会公共议题上,与人据理争论,是君子;质疑对方的智慧水平,是小人。

此其冤二。

在有关“相对论”、“量子力学的波动或粒子悖謬”科学典故里,爱因斯坦分别扮演了被他人攻击者,以及攻击他人者这两面角色。

如果我查阅科学史文献时,未曾有所遗漏,那么我似乎可以肯定,无论当爱因斯坦被学术同僚攻击,抑或他主动攻击学术同僚时,他都只在针对论点,虚心研究,虚心反驳,虚心攻击,而不曾仗着他的崇高地位,嚷着说“我堂堂爱因斯坦,你家下係咪当我流嘅?”。

陈玉康先生是德高望重的华教贤达,笔者不知天高地厚,敢于不认同陈老言论,是为不敬;刘永钦先生仁心侠骨,不为私利而仗义执言,笔者如果眼看刘老蒙受委屈而不予声援,是为不义。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笔者乃作出了选择。

在当今之世,当教育体系被政府百般蹂躏,学术精神已几乎荡然无存之际,笔者乃作出了选择。

且不论双方发言者,是否都我口讲我心,言出由衷,发出不当言论者的社会地位越崇高,对社会公义造成的伤害也越严重。

你或许可以理解,刘永钦碰上陈玉康,似乎也是个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