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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广人稀”合理化“不平均”的选区划分?

我觉得,选区“平均”划分,是“一人一票,票票等值”的唯一一个条件。其他的小条件,包括“地广人稀”(地理因素),只是附属条件。

如果“平均”划分这个主要条件不能得到满足,而去满足其他小条件,那是本末倒置,是“假选举、真独裁”,因为此完全不能符合“少数服从多数”的“选举/民主”制度。

必须要达成“少数服从多数”这个先决条件(平均划分),才能谈“多数尊重少数”(其他小条件)。如果是“多数服从少数”,还要“多数尊重少数”,您说我们现在的51%选民还会这么气吗?

我的“大马选举制度”第1篇,就是谈到这个最重要的观念(注1)。

选委会最喜欢用“地广人稀”来合理化东西马乡区的选区。可是,我觉得,议员是选来服务“人”,不是服务“土地”。

“地广人稀”又怎样?没有人住的穷乡僻壤,有需要发展吗?

况且,中央政府有庞大的预算可以服务低收入人民,以及可以用project的方式来服务穷乡僻壤的人民。只不过,服务偏远的人民,可能没有亿亿声的白象计划好贪。

另外,请看看这些数据:

(1)

美国人口:3亿1500万人,全球第3多。

大马人口:2千900万人,全球第42多。是美国的9%。

(2)

美国面积:960万km2,全球第3大。

大马面积:33万km2,全球第68大。是美国的3.5%。

(3)

美国众议员:435位。

大马下议员:222位。是美国的51%。

人口为全球第3多——美国——9%的大马,为何需要占美国51%的国会议员人数?

今年年底还要划分出更多选区!

这些超多的选区,是要用来做BNcicak/Malapportionment的(注1)。这样,国阵就可以用20%选票来上台,包赢。

针对今年底的选区划分,以下是我的看法:—

选区划分有2种:

(1)增加选区,划出更多BN的乡下选区。但需要2/3国席同意。

民联不同意的话,这个就不能通过。

(2)维持222个选区,SPR将更多乡下选区划分出来,以及合并民联的选区。这个不须2/3国席,BN可以自行通过。

现在,选委会一直放出风声,例如要将选区数目改成单数、解决城市选民激增的问题等,给人民/在野党一个“要增加选区”的印象(上述第1选项)。

可是,我的看法是,因为选委会无法做到令民联满意的选区划分,她的做法很可能是:

(1)先用第1选项来冲关,将民联的目光吸引住;

(2)在民联与国阵议员斗得难分难解、或者表决无法通过2/3数目时,国阵突然间推出第2选项;

(3)总动员,BN强行通过第2选项。

技术上如何做得到?

这个可不用担心,因为BN是这方面的老手。还记得之前,国会将时钟停在11:59p.m.,让所有法令通过才罢休吗?

注1:

大马的选举无法实现政党轮替/两线制? (之1:傑利蠑螈 Gerrymander 及 BNcic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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