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华死了。王文华是谁?绝大多数人都会茫然地问。
陈平死了。这是震撼人心的消息!
王文华,就是陈平的原名。
同一个人,世人对其逝世的反应竟有如斯天壤之别。究其因,“陈平”太出名了。大马人民记得陈平,是因为他曾经站在《马来亚》历史的风口浪尖舞台上。
官方记载的陈平,是一段成王败寇恨意难消史。
陈平,肯定是马来亚历史上最传奇的人物。是一位令政府感到异常头痛甚至恨之入骨的敌人,更是闻名丧胆的魔头。
第二次世界大战日本蝗军大举入侵马来亚半岛时,欺善怕恶的英国人吓到屁滚尿流抛下他们信誓旦旦要保护的马来亚人民自己望风而逃。
国难当头,陈平毅然组织“马来亚人民抗日军”奋战侵略者,从杀人如麻的日寇手里挽救了无数的生命、却赔上了众多马共的命。陈平是不争的抗日英雄!
鬼佬需要时,陈平是英雄。在他胸前挂上OBE大英帝国有功勋章。(注一)
日寇前脚一走,英国 “绅士懦夫”马上厚着脸皮跑回来要再做马来亚殖民地的主子。何德何能!
瞧不起懦夫的马来亚人民不答应。反对英国殖民帝国统治的声音此起彼落。陈平适时领导马共武装部队予以反抗。违反大英帝国的利益时,陈平是叛徒。
若说陈平是被共产党利用在马来亚搞革命,没错。(注二)若说陈平是因为挑战英国人的权益才被打压成通缉犯,也没错。
是政治因素、思想及立场截然不同,把双方推向水火不容的境地。客观地说,没有绝对的谁对、谁错。
更客观地说,当年马共对英国统治者的威胁才真正是东姑谈判独立的变相背后有力筹码。凭几个人数把口就兵不血刃从英国人手里争取到独立简直是一派胡言。(注三)
再客观地环视抗日军视死如归的勇敢牺牲,历史不能抹杀马共曾经为马来亚的尊严献身卖命的伟大篇章。
华玲谈判破裂后陈平飘逸他乡,继续领导马共对抗政府。(注四)
时移势转,1989年马共、大马政府、和泰国政府三方在合艾签署《合艾和平协议》。马共彻底放弃武装斗争,拥抱和平。
然,放下枪头、此恨绵绵压心头;陈平有生之年极其无奈地望着咫尺天涯的祖国,至死依然遥不可及!陈平是否被骗,抑或他自己被耍弄了?
陈平曾经指责大马方面没有遵守《合艾和平协议》内容。却没具体说出未被遵守的内容是什么。由始至终也没有指出究竟协议的那一项条文注明他可以返回大马。
没有这么一项条文,违反协议的问题就不存在。
尤有甚者,如果协议没有注明陈平可以回大马,就意味着陈平自己“大意失去回乡路”,是否可以回家唯有看大马的脸色了。
陈 平说过,大马政府曾经在“签署和平协议后”承诺送他回家乡,可是最后食言。他说:“签署协议《数周后》,有政府官员说会带我们回家。我们当时协议在泰国边 界地点集合,但他们最后却没有出现。这些官员声称我们没有在特定地点等他们”。陈平因此认为这是政府蓄意阻止他回国的阴谋。(见光华日报 2013.9.17 A9 版)
根据陈平的话,“回家的承诺”是在签署协议《后》出于某些不知名官员的口。仅此而已。
泰国政府促成三方签署《合艾和平协议》的谈判团团长吉蒂叻达纳差耶将军曾经引述协议第 3.1条款指出,出生于大马及放下武器的马共成员允许回国。
吉将军是在他于1996年写的一本书《马来亚共产党、马来亚和泰国》里白纸黑字印证该条文,显然并非信口开河。
大马首相纳吉矢口否认政府违反和平协议。但他并未指出任何协议条文来推翻陈平可以回家之说。
签署协议的三方只发表联合公报,内容却保密。症结是《合艾和平协议》的内容迄今还未曾《正式》公布。(注五)
撇开协议内容是否有注明允许陈平回家,摆在眼前的事实是,多名马共成员,包括主席阿都拉西迪、马来亚民族解放同盟主席依布拉欣莫哈末及马共中央委员拉昔迈丁,都允许回家,也能自由进出大马。
甚至在印尼进行爆炸颠覆的恐怖分子的尸体也毫无阻拦第一时间允许运回大马安葬。唯独陈平,连骨灰也不准回乡 !为何大马政府持此双重标准 ?
难道恐怖分子和死人都以种族与肤色区分吗?
纳吉说大马政府视陈平为恐怖分子领袖,尽管已经逝世,其遗体或骨灰不准运回国土安葬。
内政部长阿末扎希难掩愤恨地声称,“陈平的死难以消弥跟马共作战的殉职军警家属恨意。永远视陈平为恐怖主义首脑”。
签署《合艾和平协议》乃三造(大马、泰国、马共)为国为民为和平的积极贡献;值得举世给予最热烈的掌声。没想到陈平死后还被冠以“恐怖份子”的恶名。这顶“没经过大脑的帽子”竟使抗日英雄魂归无期!
根据纳吉的逻辑,与“恐怖份子”打过交道的国父东姑和前首相马哈迪,豈非叛国份子?
被大马标签为叛国者的陈平,毅然签署了《合艾和平协议》、结束武装斗争、给大马一个真正和平安稳的国家、宣誓效忠最高原首、重复表达“生于斯、死于斯”的强烈愿望、坚定不移视大马为他的祖国。
陈平的这些爱国言行,凸显大马成功收复了一位死硬派“叛逆者” 的伟大胜利。送上来的胜利却被无情的一句“恐怖份子”推开了。还闹了个连骨灰也怕的国际大笑话。(注六)
蠢,果然无药可医!
任何深仇大恨的敌人,一旦握手言和后都既往不咎旧事不重提,也不再互相恶言相向。这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原则。
《合艾和平协议》是在举世“见证”之下,一“签”泯恩仇的历史性大事件。
然而,陈平刚咽下最后一口气,大马就公开指责他是“恐怖份子”!
世人心寒。真小人!
大马政府千方百计阻挠陈平回乡,最讽刺的却是,陈平偏偏“选择”于916大马曰升天。此后,每逢陈平忌日,大马会全国放假一天。
噢,“教我如何不想他”!
注释:
一、这枚OBE勋章,染了无数抗日英雄的鲜血。
二、新中国国家主席毛泽东基于当年的国际形势,长期支持反对亲美国政府的东南亚各国(包括马来亚)的共产党。邓小平欲火凤凰再次上台后宣布停止输出革命才断绝对东南亚各国的援助。
三、笔者对当年的历史大胆分析,英国人根本瞧不起马来亚“奴才”(谁的徒子徒孙敢对号入座?)其如意算盘是先放手给马来亚独立;很快的“奴才”们搞不定局面就会跑回来求“主子”出马摆平乱局。届时,英国人就可以名正言顺长期做马来亚殖民地的主人了。
四、1955年华玲(Baling)谈判,当时的马来亚联邦和谈团,由马来亚联邦首长东姑阿都拉曼、马华总会长陈祯禄与新加坡自治邦首席部长大卫马沼尔(David Marshall)领导;马共则由总书记陈平、陈田和拉昔迈丁(Rashid Maidin)代表。
五、根据《合艾和平协议》签署后所发表的联合公报,三方达成两项共同协议,即:
(A) 泰王国政府第四区内部安全行动指挥部和马来亚共产党的协议;简称 《泰-马共协议》。
(B) 马来西亚政府和马来亚共产党的协议;简称《马-马共协议》
《泰-马共协议》第三条文出现了以下的文字:
“第四区安全行动指挥部和泰国有关当局将向日后希望返回马来西亚的马来亚人民军提供…”
《马-马共协议》第三条文则出现了以下的文字:
“… 愿意在马来西亚定居的马来亚共产党成员及其解散后的武装部队成员将获准在马来西亚定居。原来不是马来西亚公民的马来亚共产党成员和它解散后的武装部队成 员,如果他们愿意的话,可以获准在马来西亚定居。凡要到马来西亚定居的成员,必须在一年内将其意愿通知马来西亚当局。”
六、大马总警长居然小题大做高调宣布警方在各关卡高度戒备,防止陈平的尸体或骨灰被偷运回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