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抢眼
最话题
最新鲜
阅读更多相关内容
的其他作品
mk-logo
来函
追寻正义的路,走偏了吗?

赵明福案16年未决,赵家和公众的耐心与信心正被消磨殆尽。近期,赵明福的胞妹赵丽兰发表七点声明,严词批评民主行动党全国财政倪可汉的言论,并质疑该党“邀功”甚至“羞辱家属”,这番激烈表态迅速引发社会热议。

2009年,赵明福以证人身份进入反贪会后不幸身亡,震惊全国。从案件发生伊始,民间社会和政党持续发声,推动设立皇家调查委员会,并举办纪念公祭、发起签名联署、组织街头集会等,形成长期且具有压力的公共舆论,才让这起命案不至于被遗忘。

民主行动党在案件发生后迅速组织法律团队,由卡巴星、哥宾星及蓝卡巴星等律师代表赵家参与验尸庭、提出上诉,并协助赵家进行民事索偿程序。2015年,赵家成功获得来自反贪会和政府赔偿总额66万令吉,是国内少有的官方机构承担责任的案例,具有一定的象征意义。

换言之,赵明福案能维持在公共视野中,并非仅凭一人之力,而是制度内外、政党与公民共同交织的努力。若将这些努力一概归为政党“邀功”行为,未免简化了背后的制度抗争、法律攻防与社会推动的复杂过程。

此外,赵丽兰在文告中指出“谋杀调查未落实”,但这其实触及马来西亚司法制度的关键运作。根据宪法规定,刑事调查与提控权是总检察署的专属权力,任何政党或内阁成员皆无权干预检控决定。因此,2025年总检察署决定以“NFA”(无进一步行动)结案,确实引起了社会不满,但若将责任完全归咎于政党,可能会模糊真正应被问责的主体。

值得注意的是,有人提出部长应引咎辞职,以示负责。然而,辞职并不能带来新的证据,也无法改变总检察署的决定。更关键的问题仍在于,是否能建立独立透明的检察体系、是否能改革反贪会的调查权限,是否能强化公民监督的制度基础?

赵家的悲痛与愤怒完全可以理解。然而,若问责方式陷入情绪化,不仅难以推动实质进展,还可能将舆论引向内耗,把注意力放在谁的陪伴不够、谁的动机可疑等争议,逐渐模糊了问题的核心,那才是真正辜负了逝者,以及所有为正义付出努力的人。

16年的等待,不应在争论中消耗,而应在对制度的反思与对真相的坚持中,继续前行。


江文宏,自由撰稿人。

本文内容是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当今大马》立场。


关注《当今大马》WhatsApp频道 随时接收新闻推送。

查看评论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