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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函
马美互惠贸易协定=不平等合约?

川普早前受邀到访马来西亚出席东盟峰会,而马来西亚也借机与川普所代表的美国签署互惠贸易协定,从最初宣布的25%下调至19%。这项协定对马来西亚的重要性不是本文所要讨论的重点,本文所要讨论的政府是否应该拒绝这份被抨击为“不对等”,甚至是“出卖国家主权”的协议。

以实习律师的角度审视这份协议,我必须承认,可以明显感觉整体的语气和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偏向美国。刚才也做了点研究,其实在这几天,其他东盟成员国包括印尼,越南和柬埔寨也有与美国签署类似的协议,而所谓的不平等条款其实也有出现在其他国家的协议里,并不是马来西亚独有的条款。然而,仅仅因为协议中某些条款显得不平等,是否就意味着政府不应该签署这份协议?我的答案是否定的。

首先,从功利主义的角度出发,即便这份协议在某些方面存在不平等,签署它仍然比拒绝签署更符合国家整体利益。试想,如果当初未签署这份协议,如今的关税依然维持在25%,也不会有任何新的关税豁免项目或其他有利于马来西亚经济发展的措施。根据贸工部统计,若我们对关税采取“装傻”的态度,马来西亚会先损失1986亿5000万令吉的经济损失。反之,在签署协议后,我们不仅能够享受协议所带来的各项经济利益,即便在最坏的情况下,美国动用所谓“不平等条款”单方面中止协议,马来西亚相较于完全不签署的情形下,依然没有额外损失,反而已“赚取”了协议有效期间所获得的实际利益。

第二,在这项协议谈判过程中,马来西亚一方的代表并非只有首相/部长/政府,而它其实牵涉到了多方面的专家与学者,甚至是所有的在野党议员。恰巧两个月前我在贸工部实习期间,正好遇上贸工部长东姑扎夫鲁亲自主持了一场与所有在野党国会议员就该协议进行讨论的会议,而马樟国会议员和布城国会议员给了非常多的评论与意见。我并非要谴责说“在野党也有参与讨论所以不应该批评这项协定”,我只是想点出让大家明白,谈判本来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更何况今天谈判桌的另一方是经济世界第一的大国,我相信今天我们看到的合约是所有参与谈判的人员在权衡所有国家利弊后得出来对国家最好的结果。

第三,即便这是一个不平等的协议,那它就是一个完全不好的合约吗?其实不然。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也有很多被诟病常常出现不对等条款的合约,例如租约合同、保险合同、免责合同、借贷合同等等。可是很多时候,我们迫于现实无奈,或者更重要的利益,我们身为弱势的一方还是要硬着头皮签下去,不是吗?我不知道别人怎么想,但至少在我看来,当下迫在眉睫的经济危机,比那模糊的“主权被出卖”之忧,更急需被正视和解决。

4月2日,川普手持那张印满各国关税的大看板宣布新关税时,新闻评论区里一片揶揄,都在问安华什么时候要打给川普谈关税。而半年后的今天川普亲自飞来马来西亚,签下这份互惠协议。然而说到底,马来西亚在美国面前仍然还仅仅是区区小国,谈判筹码仍然薄弱。因此,11个东盟成员国必须尽快整合成一个真正有份量的经济共同体,有朝一日我们能以东盟的身份,与美国进行更平等的关税与贸易协定谈判。


林加乐,实习律师。

本文内容是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当今大马》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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