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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出致命性一击,看谁还能不长进?——从回教刑事法争议说起

如果拒绝回教刑事法,必须说明反对的理由。 —— 聂阿兹

回教刑事法课题再次引起争议,话说回教国是回教党的争夺理念,话说副主席胡山慕沙讲民联来届执政中央将落实回教刑事法,而回教党上下似乎对这争议课题没有异议。这争议影响范围也波至全国连副首相也插上了话,民联一时也闹得不可开交,这可从民联的合作有间演变成裂痕上看出来。

在民联起哄中,叫阵最凶的是民主行动党(简称行动党),我就从行动党起哄的起因开始说好了。只要对当今大马政治有略知的人,都清楚知道人民联盟(简称民联)的成员党与十年前的替代阵线(简称替阵)的成员党是一样的,除了当下的人民公正党是由当初的人民党与国民公正党合并而成的细微异处外。

当初替阵面向崩解的起因在于行动党的退出,造成替阵由生而来的最佳特色与卖点的递减——多元性的丧失,最终这个阵线再也难以引起全国对她的以往注目。迫于当初的政治环境和局势的限制与支持者的认可度,行动党最终决议基于政治理念(誓保世俗国)与政途面临险峻的威胁而退出替阵,也避免让人民误解该党有份儿把大马的世俗国状态转变成回教国的努力和糟堪印象。行动党当初退出替阵的决定是对是错不是这里要讨论的。

本年初举行的第12届全国大选,老字号执政集团国民阵线(简称国阵)遭受前所未有的重挫,基于民情的政治长智与民风的疾速力劲,瞬间拉起了国阵必须整顿的警报。基于国阵的迷迷茫、潦潦草的治国术与民间情意所向,泛马来西亚回教党(简称回教党)、人民公正党(简称公正党)及行动党抓紧政治时机兼负争夺政治地盘与民主的使命,原班政党同样执权人物再次促成政治联盟成立一个执政集团——民联(全称人民联盟)。

现今民联合作裂痕原因是“民联执政将推行回教刑事法”的争议,这与当年行动党退出替阵的原由根据是相同的,不同的只是行动党对此争议的激昂程度而已。有过“不能在同一个屋檐下共事”经验的两党,究竟以什么样的方法解开心结,促使双方能基于民联4大理念再度携手合作,不时引来人们的探究与猜测。

一如表面,回教党看起来比较“聪明”,她或许看死了行动党的死穴,一个该党挥之不去的崇尚斗志和政治意识形态——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回教党自觉能够应付它。但话说回来,行动党又看到回教党的死穴吗?行动党会不会只有一条即通过民联秘书处的机制来制衡回教党诉求的通路?然而,在面临回教党提出实施这一诉求时,行动党又有什么样的回应机制呢?

有人认为民联裂痕反而行动党有难,我想“有难之说”只说对一半,剩下的也许是回教党而不一定是民联。行动党的有难在于民联成立的“前提课题”闹开来时,行动党使不出一套有效而完好的应对机制,结果自己慌张友党无奈有者迷茫,还要面对敌对党五十笑百的抨击,秩序一时失控。行动党究竟会如何设计她的反应机制,是否应该将政党意识全面多元化扩充民联成员的多样性或执行一系列方案,这是有待考验行动党的应变及应对能力的。

既然说“看死行动党的死穴”问题,我就必须说出‘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的局限。

评论界的粉丝大概都懂“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是起源自新加坡的人民行动党,当初为了与全国巫人统一机构(简称巫统)的“马来人政治霸权”相抗衡,李光耀顺势地提出这一个口号。新马分家以后,有碍于政治的霸权和现实,“人民行动党”这个称号不能在马来西亚获得通过社团注册,面临被拒的蒂范纳尔(Devan Nair)随后即将党名改成“民主行动党”再作申请供注册。

也许连申请政党的名称都面临无理的刁难,“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就内化成一种随生而来的政治意识,进而演化成行动党内部和外部斗争的最高政治意识和形态。

碍于面对各种不同议题无法施展为更全面的覆盖,“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其实不再适合作为一种参政的政治意识或统治形态,除非它面临国家敌人可动员全民,除非发生(长期的)受欺受压尤其受欺者是属于少数,同时受欺者与欺负者的差数不会太大时,否则能作为一条口号已经很不错。

在民间(尤其非马来社群),“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是一种诉求民主的理念,这个民主理念随着不同议题所展现的是否狭小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课题,比如当年马哈迪提出的“2020宏愿”里,欲塑造符合全民理念的马来西亚族(Bangsa Malaysia)时,特针对非马来群的“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魔法即刻面临了垂危消失的风险。

在马哈迪如日中天的90年代,对抗与民主理念不符的巫统政治霸权和政策时,这条“口号”所发出的政治意识和形态都发挥得很好,不过它仍无法有效地制宜霸权或横行於一般的生活中,比如在巫统政治霸权登峰造极肆虐时它只能演变成一种政治诉求(有别于覆盖全民斗争的诉求),或在巫统政治霸权面临垂危瓦解时它却无以引为全民的通识。如此看来,它的充其量只是针对巫统/国阵政治霸权的一种正面迎战技巧而已*。

追根究底,“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当时是因应巫统的政治霸权而诞生,经历同宗同念的政党招牌遭禁的无理取闹刁难而加固,再加上为了应对执政阵线贸然地实施一系列垂向一边的政策而演化。如此这般,从它的开始到创党经历加上政党国家频频遭到政治霸权的迫害与欺压,‘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是行动党一系列的始末演化和经历的总和,这些或许是她政党支持者还不知晓才会发出“行动党是左是右?”的问题来。如此这般的“民主行动党的演绎”连环故事,是左是右或其它,读读新加坡人民行动党的起源历史及两党的渊源关系,不就马上有了头绪?

话说回来,基于行动党的遭遇及直到大马第12届大选前都没有执政的际遇,‘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内涵不丰富营养严重不足,这个产物在它后期又隐意地转化成一种为迎面和接应宗教霸权的政治意识和应对技巧。或许不幸,‘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都是实实在在地显示自身是一种针对马来、伊斯兰的抗霸运动和斗争文化。既是如此,假若行动党无法完好地解释如何或为何将它置为党的“至上奋斗理念”时,比如“‘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胜利等于失马来或伊斯兰光辉”等类似疑虑时,行动党将难以覆盖全民。

如今,在面临回教党的“回教国”诉求时,“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有如处在风声鹤唳的境地中又失效,行动党是不是已想尽办法扑灭火种了呢?为何在面对含有宗教意识形态的诉求时,行动党容易处于劣势?是不是行动党的意识形态有问题或斗争口号大过政党理念?这些问题行动党应该好好地去想想。

现在先看看回教党的面向再浅谈回教刑事法的争议。肇事者(不是肇祸者)胡山慕沙事后承认表示回教刑事法需经过民联达成共识寻求通过的程序,方能成为民联的执政政策。另一方面,聂阿兹则要求反对者提出理由以反对回教刑事法的实施。

我必须承认自己对回教党的认识只有皮毛,可从两位回教党领袖处理争议课题的手法来看,我认为回教党面对选民的面向是值得大家关注的——回教党以面对全民的姿态提出诉求和提问,这一点将来会改变非穆斯林对回教党的刻板印象。先不理宗教律法合理性及合法性的问题,他们的依法行事、以理沟通的正面态度不就在在地显示他们是能够沟通迎接沟通的吗?回教党一副可以沟通的面向,非穆斯林起哄反对闹情绪意见,却不以理说之,结果谁是无理变得难辨难解,最终是大家又失去了一个针对全国性争议课题提供看法意见和交流的机会。这也难怪回教党领袖迟迟不解为何公众畏惧回教法!?

我更想说的是:回教党目标瞄准全民意在执政全国,这个党野心大手法成熟,她主动向前接触你若反对她还在犹豫是否提供反对意见和理据吗?在争议的当儿,回教党全面地面对普罗大众、平和地手法提出疑问,我们还是没有把她摆在眼里看。这样要问:她的诉求和提问真的不值得我们去回应吗?

肤浅地说,回教刑事法的争议可从“回教刑事法”的字面解读争议说起:非穆斯林看到“回教”字眼而不予接受和理睬甚至反对,而回教党则牵意于含回教性的“刑事法”。非穆斯林认为“回教刑事法”属于伊斯兰教徒及穆斯林社群,不应以施加于非穆斯林身上,而回教党一副天真模样不明白社会既然能够接受和行使刑事法,为何难以接受伊斯兰版本的刑事法呢?除非社会能清楚地理出和显示实施伊斯兰型的社会不可取不可能成气候,否则休想摆脱回教党欲实施回教刑事法的梦魇困扰。

回教刑事法既然在国内阴魂不散,在回教党挺身出面受理时,非穆斯林何不干脆把自己的反对意见和健全理据一并提上,好让她死了这条心,让这项争议安息不再生?反过来,行动党再不能一味要求公正党出面抑制,祭出安华出面澄清脱困,疾呼要求回教党针对民联的合作基础作澄清等。至于祭出“违反宪法”这最后法宝,以行动党同样的“急躁思路”作标准,大概也难以摆脱困境。

如果推行回教刑事法是众多所愿却遭到法院的驳回,难道不能提呈修宪法案寻求通过修宪以求取一致?同一种情景,如果反对者的意见不是众多所系,这“违宪之说”最多只能说明推行回教刑事法是一条“路途还遥远”的事情。但是若如行动党的愿望——如果“幸运”,推行回教刑事法不是众人所愿,行动党领导人为何自愿地当起政治急先锋将忧虑扩散而不是“分享”甚至演说自己的所知所得呢?

如此这般,回教刑事法的争议若不想好好设计设想如何全面地面对和解决,留在民联内部恐怕是挥之不去的干扰,对于身在民联的行动党来说仍是挥之不去的梦魇;至于非穆斯林社群则一再地吓得如惊弓之鸟!

十年前,也许碍于平面媒体的窄量资讯流通与网际网路的普及涵盖面不大,行动党当初面对出卖政党理念的诬蔑和讥骂,苦苦挣扎后决议退出替阵的果敢决定。只是时移势转,如今的状况与十年前大不同,至少平面媒体的言论空间相对宽一点,资讯於网络流通的覆盖面积也已经大很多,至少行动党没有面临灭党的危害环境,这可从行动党当初与当今的心惊受骂程度上作比较看出来。

我不是要说行动党全体上下都不可取,至少行动党的领袖就尝试灭火说民联的合作基础没有提及回教刑事法或推介回教国,若果推行必须通过修宪等尝试浇冷沸点。

在面对回教刑事法的争议时,一些人认为民联将面对合作不再通灵的困境,而我倒乐见(不是乐观)这“必然”问题的浮出台面。如今把应该浮现出来的“问题”提出来面对商讨如何解决,难道不会好过到临执政时争议才浮现?提早面对属于国家挥之不去的课题商讨解决之道,避免让国家陷入不必要的不稳定状态,我想这一点是有肯定意义和正面作用的。

另一方面,当今的马来西亚是属于穆斯林占多数的多元社会,当我们的社会面对回教刑事法这全国性争议议题时,怎么事到如今还没听见来自占多数的舆论和言论?他/她们都一致赞同回教刑事法吗?穆斯林社会的意见我们知多少?我们说事件争议引到沸腾,结果是把焦点锁在不占多数也闹反弹的非穆斯林社群,对占多数的穆斯林社群不闻不问,最后再把老掉牙的课题扫入地毡。请问我们是处在什么样的“多元社会”?媒体的“自由言论”空间怎么会是那么地封闭单向?这种作法有利于健康的言论空间吗?

308政治海啸后,舆论界畅谈两线制,我想这是指向健康的两线制而不是健全的两线制,毕竟前者是我们较可能先达到的。健康的两线制除了需要回应人民的诉求,亦要求准备面对全国的阵线(政党亦可),如今我们是否拥有了准备面对全民全国的阵线?今年,回教党大会议决出“PAS FOR ALL”,暂时不管它是政纲还只是口号,如今执政集团国阵内忧外患且面临生存危机,同时面临严厉的苛责与鞭挞,国家政局不稳定前途亦未明。

308大选后,国阵频频受促面向人民的诉求作回应,可从处理和应对回教刑事法的争议性课题看来,需要重新整顿的又岂止是国阵成员党?

*注: 就算是为了一位马来少女的尊严和正义而来的“代表作”,“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理念依旧难以获得马来社群里的多数认同。换句话说,不是每一件行动党为社会正义做出的显著奋斗纪录和内容,都能够融入并融通到“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这块里头,尽管行动党为社会正义的辛劳付出没有被抹杀(马来社群认同这一点),尽管最终导致林冠英须入一年冤狱的不幸事故。由此可见,“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不是行动党的唯一指标。

参读资料:

1.《超越教条与务实:马来西亚民主行动党研究》,丘光耀著。

2.平面电子媒体新闻资讯及网际网络供读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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