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迪拉是在律师西华尼森的陪同下,入禀高庭申请孩子的抚养权。高庭过后发出庭令,批准这项申请。
西华尼森告诉《当今大马》,由于帕玛纳登已带走最小的1岁孩子,因此高庭也指示前者需马上交还孩子。
指示警方需全力协助
他说,高庭还指示警方,全力协助英迪拉取回该名1岁的孩子。
他也透露,英迪拉将会入禀法庭,申请庭令阻止帕玛纳登在事情完全解决前,进入女方的住家。
他表示,律师团也会协助英迪拉,解决孩子被丈夫单方面改教的问题。
1岁女儿被丈夫带走
《当今大马》上周率先 报道 ,身为兴都教徒的英迪拉,其丈夫帕玛纳登在她不知情下改信回教,并单方面将三名年龄介于1岁到12岁都皈依回教,甚至强行将只有1岁大的小女儿带走,导致英迪拉饱受思念之苦。
帕玛纳登是在两人办理离婚手续期间,于今年4月1日擅自取走3名孩子的报生纸,只用一天的时间就从回教法庭获得单方面庭令,将孩子们改教,并取得他们的抚养权。
蔡细历坚持要修法令
另一方面,马华署理总会长蔡细历(左图)欢迎内阁针对改教课题的最新指令,但他认为修改法令赋予这项决定法定地位,才能一劳永逸解决有关争议。
他指出,马华坚持政府必须适度修正现有的法律,以确保当一个人皈依回教后,其配偶(或前配偶)、子女及其他家庭成员享有的原有权益及民事法律保障的权利维持不变。
“所有因为改信宗教引起的争议都应依据民事法律來处理而非回教法,因为其婚姻是在民事法律下注册的。此外,法律也要明确指定只有民事法庭才有权限审理这些事务。”
他今日发表文告,如此表示。蔡细历在去年竞选马华署理总会长职时,也曾在他的竞选宣言中列出这点。
中央与州政府需协调
蔡细历也指出,由于各州回教理事会执行回教法的程度各异,中央政府必须与州回教理事会沟通和协调,以确保增修后的相关法令,没有互相抵触。
他认为,内阁的决定标志我国对改信回教所衍生的争议和矛盾处理手法中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内阁议决将由民事法庭来聆审涉及改信回教的婚姻案件,这是一项值得称道的决定。因为在此之前,当其中一配偶皈依回教,他们的孩子通常在不知情或未得其同意下被带往皈依回教。”
“如今,根据内阁新决定,就算父母改教,子女将遵照父母结婚时的宗教信仰直到年满18岁后,再自行决定宗教信仰。”
他深信,这项决定能防止发生更多配偶改教所衍生的诉讼案和争论,尤其是涉及孩子们的宗教和身份危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