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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被控咬伤警员表罪成立<br>吉隆坡推事庭下令蔡添强抗辩
May 18, 2009 10:55 AM
更新: 7:33 AM

bersih parliament police blockade memo 111207 tian chua hauled 吉隆坡推事庭裁决,人民公正党峇都国会议员蔡添强被控咬伤警员的案件表面罪名(prima facie)成立,因此谕令被告必须进行抗辩。

推事莫哈末法兹(Mohd Fauzi Che Abu)是在今天早上,做出这项判决。

现年46岁的蔡添强是在去年12月11日早上10点45分,欲驱车进入国会大厦呈交反对修宪备忘录,却在国会大厦外遭警方逮捕。他是 被控 蓄意致伤一名普通警员罗塞迪(Rosyaidi Anuar),阻止对方执行公务,抵触了刑事法典第332条文。

蔡添强已否认有关控状,并获准以3千令吉保外候审。

若罪成可判监禁3年

蔡添强的代表律师是兰吉星(Rangit Singh)与拉兹兰(Razlan Hadri Zulkifli)。本案检控官是哈纳菲亚(Hanafiah Zakaria)和依沙(Ishak Mohd Yusoff)。

一旦罪名成立,蔡添强可以被判监禁最高3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手臂出现遭咬伤痕迹

推事表示,受害者只是一名执行任务的公务员,况且被告也确实致伤受害人,因此他认为受害人没有意图和理由殴打蔡添强。

他说,根据医治罗塞迪的医生诺兹拉娃蒂披露,这名警员的手臂却出现遭人出力咬伤的痕迹。

此案将在7月20日及21日续审。

没证人看到咬伤警员

蓝吉星在法庭外受询时表示,蔡添强拥有很强的辩护理由,因为并没有人看到其当事人张口咬伤该名警员。

“其实我们认为,被告不应该被令进行抗辩。”

“在还没犯下任何刑事罪之前,怎么可以抓人?况且,我的当事人被捕时,身上没有任何备忘录。”

包括蔡添强在内的干净与公平选举联盟(Bersih,简称公选盟)成员,是在去年12月11日欲进入国会大厦呈交一份反对修宪备忘录,以抗议政府借修宪来延长选举委员会主席阿都拉昔的任期。

为了阻止公选盟的行动,警方在前一天申请庭令禁止公选盟在国会大厦前展开集会,并在当天于国会大厦内外逮捕了26名公选盟成员。其中9名在当天下午获得无条件获释,其他17名则在当晚约10时获得口头保释外出。

这 17名公选盟活跃份子包括蔡添强、回教党总财政哈达医生(Hatta Ramli)、妇女组主席诺丽达莫哈末沙烈(Nuridah Mohd Salleh)、中委洛洛医生(Lo Lo Ghazali)、社会主义党主席纳西尔医生(Nasir Hashim)、秘书长阿鲁仄文(S Arutchelvan)以及中委西华拉仁(S. Sivaraj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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