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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模喝酒鞭六下震惊朝野掀不满<br>回教律师会警告勿挑战回教法庭
Jul 23, 2009 12:09 PM
更新: 4:57 AM

一名来自新加坡的32岁回教徒兼职模特儿因喝了一杯啤酒,而遭回教法庭判处鞭笞6下,此事掀起朝野不满。若她接受此刑罚,将创下我国回教法庭因喝酒遭执行鞭笞的首例。

这名32岁回教徒业余女模特儿卡蒂卡莎丽丝薇苏卡诺,被控在去年7月11日,晚上11点40分在遮拉丁一间酒店的夜总会内饮用啤酒,遭检举的彭州宗教局执法人员逮捕,并被关丹回教法庭罚款5000令吉及判处鞭笞6下。

事后深感后悔希望尽速执鞭

虽然卡蒂卡莎丽丝薇苏卡诺在事后后悔不已,但她不会上诉,并希望法庭能尽快对她执鞭,以让她尽速脱离这个阴影,重新投入家人及2个孩子的生活。

她透露,她的丈夫尊重及了解她要尽快接受鞭笞的决定,而她也已在周一缴付5000令吉的罚款。

卡蒂卡莎丽丝薇苏卡诺自下嫁新加坡籍丈夫后,已在新加坡生活15年。她接受媒体访问时忍不住泣诉,坦诚对本身的过失感到沮丧和认命,但她将尊重回教法庭的裁决。

其60岁的父亲苏卡诺说,回教法庭是根据我国回教法律对饮用酒精的回教徒进行裁决。他知悉判决后,马上前往会见女儿,并认为这次事件已给予其女儿上了一堂非常有用的课。

这是关丹回教法庭第2次对女性判以鞭刑。早前,一名女服务员与一名男性在酒店里幽会,而遭上门扫荡的的执法官员逮个正着,结果也被判鞭刑。不过他们仍能够申请上诉。

丈夫不满回教法庭越俎代庖

然而卡蒂卡莎丽丝薇苏卡诺的新加坡籍丈夫却对新加坡《海峡时报》表示,他对有关判决甚感不满,并认为此判决不公平。

要求匿名的他指出,根据回教教义,一个穆斯林及丈夫有权教育及处罚本身的妻子,因此他不明白为何回教法庭要越俎代庖。

“我不明白为何他们要惩罚她。我不相信这是公平的,但是就让上苍来裁决这些处罚我妻子的人。”

巫统及回教党妇女领袖震惊

根据报章报道,妇女、家庭与社会发展部长沙丽扎也对有关裁决感到震惊及意外。她表示,虽然在回教法里,喝酒属于违法,但惩罚也必须是公平,包括对女性。

依据马来西亚的双轨法庭体制,在民事法庭下,女性是不会遭鞭打;回教法庭则通常也不会鞭笞女性。

回教党帝帝皇沙国会议员洛洛同样对此事感到震惊。她强调,应该给予教育性的惩罚,更胜于肉体上的伤害。

她补充,这是她第1次听闻鞭笞的惩罚,过去都不曾有人,包括男人,在回教法下被鞭刑。

律师:鞭笞符回教法非酷刑

不过回教律师却驳斥有关批评,并警告说类似的批评如同挑战及侮辱关丹回教法庭。

大马回教律师联合会(Syariah Lawyers Association of Malaysia)署理主席慕沙阿旺强调,回教法庭法官是根据回教法而下判,任何对回教法庭的不满应该透过法律的程序来申诉。

他说,虽然朝野回教女性领袖的出发点是维护女权,但是他们应该了解道鞭笞是回教法所赋予的惩罚。

他也解释,鞭笞女性藤条的长度不能超过1.22公尺,厚度不能超过1.25公分,在执行鞭打时,也只能使用“适度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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