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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曾经两度发表通告阐明<br>公务员只能搭六航空飞机办公
Aug 14, 2009 6:18 PM
更新: 12:38 PM

NONE 巴生港口自贸区总承包商Kuala Dimensi私人有限公司大股东张庆信,日前指交通部长翁诗杰4次乘搭私人飞机没还钱的风波,引起公众议论纷纷,究竟政府官员在什么情况下能乘搭私人飞机执行公务,是否需要纳税人“埋单”。

根据《当今大马》在财政部官方网站上的搜寻,财政部秘书长三苏丁(Samsudin Hitam)曾在 2003年5月22日发出通告 ,阐明公务员在履行公务时享有的津贴与福利。

通告第6点指出,若飞机服务更为廉宜与省时,政府官员受鼓励使用这项服务来履行公务,不过必须符合数项条件,其中一项是必须使用马航的服务。

自行购票需获秘书长批准

air asia airasia aircraft 不过,继任的财政部秘书长伊祖丁(Izzuddin Dali)在2007年1月26日再次发出通告,允许公务员使用马航以外的 五家航空服务 ,包括彩虹航空(Pelangi Air)、成功航空(Berjaya Air)、亚航、金鹏航空公司(Transmile Air)以及FAX(Fly Asian Express)。

这项通告也指出,公务员本身可以直接向上述航空公司订票,并以现金或信用卡付款,不过条件是必须获得部门秘书长的批准,并出示收据,之后再根据国家会计局的制度申领款项。

不清楚是否适用部长秘书

不过尚不清楚有关的指示,是否适用于内阁部长,或由部长所委任的政治秘书、新闻秘书以及特别助理。

此外政府也将会时不时针对所能够使用的航空飞机服务发出新的通告,做出更新,不过《当今大马》未能寻获最新的通告。

翁诗杰曾经四度乘坐张庆信旗下的威加雅巴鲁航空私人有限公司(Wijaya Baru Aviation Sdn Bhd)的飞机,并有交通部官员及其秘书助理陪同。

在被指乘“霸王机”,拖欠费用之后,翁诗杰声称该公司 并没有发出账单 ,导致交通部无从支付。不过威加雅巴鲁集团副总裁费查阿都拉却驳斥说,该集团仅是“借出”飞机,而不是进行出租飞机的生意,只是追讨使用的燃油费等“津贴”,所以无从发出账单。

而《中国报》则引述政府消息指出,根据政府部门常规(General Order),所有官员包括部长在国内执行公务时,只能使用马航、亚航及政府提供的官车,政府部门绝对无权为部长支付租用私人飞机费用。

机舱类别胥视公务员等级

根据2003年的通告,公务员使用的航线的距离必须是最短的。

至于乘搭经济舱或商业舱,则胥视有关公务员的等级。对于国内航班,等级53以上的公务员能乘搭商业舱,以下则是经济舱;至于国外航班,部门秘书长或特别A级(Gred Utama/Khas 'A')可乘搭头等舱,特别B级与特别C级可乘搭商业舱,1至54等级则乘搭经济舱。

通告也指出,若官员是某个代表团的团长,他可享有该团内最高等级公务员的待遇;若主办单位安排的机舱比有关官员应享有的等级来得低,官员可要求提升至他所应享有的等级,额外费用将由政府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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