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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党:应允卡蒂卡上诉减刑<br>回教律师协会斥政府干预判决
Aug 27, 2009 2:45 PM
更新: 9:16 AM

NONE 32岁兼职女模卡蒂卡德威(Kartika Sari Dewi Shukarno,左图)因为饮酒而面对6次鞭刑的风波,继续引发党团不同的回响。

人民公正党认为,既然卡蒂卡已经表现出悔意,并且愿意接受鞭刑,因此后者就应该被允许提出上诉,来减轻其刑罚。

不过,大马回教律师协会却持有强硬的立场,大力捍卫彭亨回教法庭的判决符合回教教义,并炮轰政府插手回教法庭程序,不符首相纳吉所提出的“一个大马”口号。

卡蒂卡是因为在两年前在彭亨州的一家夜总会喝啤酒,结果被彭亨回教法庭判处最高的刑罚,即鞭笞6下及罚款5000令吉。

援引回教教义指应该宽恕

公正党宗教局主席莫哈末诺博士(Muhammad Nur Manuty)在昨日发表文告指出,这项判决“靠近”回教教义。不过,他强调,卡蒂卡认错和忏悔的态度,以及不反对鞭刑的态度应该获得赞许。

“这显示执行回教刑罚的部分目的已经达到了。我们也认为卡蒂卡应该有权提出上诉来减轻其刑罚,而有关当局有责任考虑其上诉。”

莫哈末诺更援引可兰经经文指出,只要犯错的人士忏悔和做出改正,那么阿拉就会接受其忏悔,因为阿拉是宽恕的。

作为短期的解决方案,公正党认为,应该给予卡蒂卡上诉的机会,来减轻其刑罚,而所有方面包括政治领袖,应该给予回教司法当局空间,让他们专业地执行本身的职责。

批回教司法深陷贪污舞弊

NONE 莫哈末诺也指出,近期掀起的卡蒂卡鞭刑案件的争议,其实并不是要质疑回教法的公正,而是对回教法的执行和管理制度失去信心。

他表示,就如我国的司法制度,回教司法制度也一样受到贪污和舞弊的渗透,导致发生不公的事件,权贵人士能够获得释放。其中一个例子就是该党实权领袖安华向联邦直辖区宗教局投报的诬告案,至今没有任何行动。

“饮酒案也出现一样的现象。它只是发生在弱势和穷苦的民众,以及妇女。有关当局无法对付和惩罚那些幕后酿酒业背后的企业人士、政治人物和领袖。”

他表示,回教执法当局在长期,应该配合其他政府和非政府机构,举行教育和训练课程避免回教徒饮酒。人民也应该遴选有宗教知识和道德的领袖。

要求部长莫干预回教法庭

NONE 在国际媒体大肆报道,把马来西亚描绘为落后的回教国家,国誉备受影响之后,纳吉和妇女组织莎里扎近日才打破沉默,公开呼吁卡蒂卡应该提出上诉,而不是接受有关的鞭刑。尽管政府不能质疑属于回教法庭权限的宗教事务,但是纳吉呼吁蒂卡上诉。

对此,大马回教律师协会署理主席慕沙阿旺(Musa Awang)发表文告,对政府最近干预回教司法制度的现象感到遗憾,并要求部长应该立即停止干预。

“从内阁干预改教伴侣孩子的宗教问题,到最近的卡蒂卡鞭刑风波,这些事情都不应该在一个大马,以民为先,立即表现的时代发生。”

“问题是,为什么部长那么喜欢评论回教法庭的案件,而一些民事法庭的判决其实更糟糕和愚昧。在此前,就有一名民事法庭法官决定亲自惩罚犯人,但是却没有受到炒作,部长也没有评论。”

““政府包括穆斯林女性部长不应该评论回教法庭的判决。这是挑战、质疑和侮辱法庭判决的粗暴行为。任何不满都可以透过司法程序提出。”

抨击政府未准备刑罚设备

NONE 慕沙(左图)也大力为彭亨回教法庭的判决辩护,坚持法官阿都拉曼(Abdul Rahman Yunus)是根据现有法律作出判决。

他反而斥政府边缘化回教法庭,没有尽量改善回教法庭刑罚的执行设备和过程,包括没有执行鞭刑的官员,没有专设的回教法庭犯人扣留所,以及数州没有上诉庭。

“没有执行鞭刑的官员不是一个大课题,因为政府可以训练民事官员,根据回教教义执行鞭刑。”

“卡蒂卡是其中一个,因为政府边缘化和忽视这个国家的回教社群需求,而成为受害者的穆斯林。”

内政部长希山慕丁日前指出,由于监狱监狱局并没有准备好执行鞭刑的准备,包括缺乏向女性进行鞭刑的官员,而决定展延鞭刑至斋戒月之后才落实。

慕沙也表示,政府应该采取主动,向民众解释以下案件内情的几点声明:

(一)与最高刑罚相比,这项刑法已经算低。根据回教法,一名罪成的人士可以面对40至80鞭的刑罚。

(二)回教世界并没有区分男女犯人,他们在违反回教法时都拥有一样的权力和义务。

(三)回教法和民事法的鞭刑有很大的不同,其中回教法是使用小藤条、力道较轻、妇女是坐着接受鞭刑,以及有医生在场检查,因此回教法的6鞭不能和民事法的1鞭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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