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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用“Penang”字眼引争议<br>党团轰指令模糊难有效执行

NONE 槟州政府欲全面管制使用“Penang”(槟城)字眼的做法,引起州内部分党团反弹,纷纷质疑此指令模糊不清,可能造成双重标准之余,似乎以企业思维做考量。

据槟首长林冠英昨天表示,欲使用“Penang”(槟城)字眼的组织商家,需请示槟州秘书署,避免让人误会相关活动或手册是由州政府批准。

由于禁用“槟州”字眼引起混淆,林冠英今天马上搬出法令澄清,政府早于1997年1月30日在宪报上公布,除非获得州政府同意,否则公司注册委员会不得允许任何人使用州属名称进行商业注册。

因此,他希望,一些任不必在鸡蛋里挑骨头,认为州政府一律禁止使用“槟州”字眼。他更将对方喻为自愚人士,因为州政府本意仅要避免公众误将私人界活动和州政府联想在一起。

黄文强:应限于槟州政府

mafrel penanti by election pc 190509 ong boon keong 无论如何,“槟城观察”组织(Penang Watch)协调员黄文强接受《当今大马》电访时表示,不相信槟州政府有权禁止人民使用一个地方或州属的名字。与此同时,如果一个社团不符合全国组织的资格,将会被社团注册局要求阐明属于槟州组织。

“我们又不是使用槟州政府的名字。他们不能说州内一草一木或花叶都是属于他们的。”

他认为,有关指令在法律上站不住脚,若闹上法庭更是没完没了。不过,“槟城观察”未被指示易名,也仍一如以往与槟政府保持联系。

部落客:槟城何时变品牌

较早前,国内知名部落客Anil Netto贴文质疑,槟州何时变成一项品牌而要申请版权或专利权。类似的言论反映了企业性质的思考模式,不是以民为本的思维。

该名专业会计师出身的部落客表示,社团注册局和大马公司委员会已阐明使用地名的要求,是现否有必要提出其它申请,而其批准准绳又是什么。

“槟政府对一些网站如 槟城故事 槟城媒体 槟城观察 的立场是什么?在上届大选后由槟州非政府组织组成的槟城论坛又如何?

“若有人要设立部落格或杂志,命名作槟城炒果条或槟城糕点又怎么办?州政府是否因自称独享‘槟州’品牌的拥有权,而要求类似名称寻求批准?”

不过,林冠英今天已澄清,公众不必针对美食或饮料等向州政府提出特别申请,可随意使用“槟州叻沙”等名称。

民青质疑混淆州徽与名称

此外,民政党槟州青年团也吁请林冠英收回夺削槟城人权利的指令,而限制使用“槟州”字眼的荒谬作法,也显现林冠英政府的霸道与专制。

“自开埠以来,‘槟城’这名词已成了槟城人民的骄傲。至今以‘槟城’命名的商號、地点、刊物和宣传品等已不计其数,然而在林首长的一声令下,槟城人往后要用到‘槟城’时,都必须获得州政府批准。”

民政党槟州青年团副团长方群龙发文告指出,“槟城”字眼属于槟城人,不应只限制于州政府,虽然这个名字常常被人使用,但对槟州却无伤大雅。

“此指令显然缺乏思考。但令人质疑的是,林冠英是否把槟州的州徽标志与“槟城”这名词给弄乱了,或仅是以惯用的扭曲手法,将两者给混淆了。”

揭民联党所置放槟城州徽

NONE 方群龙认为,请示政府以使用州徽作主办当局官方标志原本无可厚非,但令人遗憾的是,槟州政府一方面限制任何人使用“槟城”字眼,另一方面却允许民联特別是行动党和公正党滥用槟州州徽,以置放在党所外。

“如果‘槟城’被人滥用或作为欺诈用途,当局应该采取法律途经以对付涉及者,而不是用这种方法来削夺槟州人民的权力。”

他认为,对於少数人的行为不当而惩罚全槟城子民,是非常不公平及不妥当的。”

不排除为控制刊物互联网

他促请,林冠英为滥用“槟城”名词一事举例,同时不排除此指令,可能是为了控制出版刊物或互联网的设立。

“日后一旦要使用‘槟城’这名词,任何刊物、网站,博客和论坛等,都必须先寻求槟州政府的批准。”

“对於这个不利於槟城的指令,民政党槟州青年将继续提出抗议,直到林首长收回这项指令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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