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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州资讯自由小组陷入冬眠<br>半年没开会,成员不知进展

雪州大臣卡立日前宣布民联雪州政府将在明年3月议会中,提呈首开先河的资讯自由法案。但与此相比,一早放弃扮演领头马,而宁愿采取观望态度的槟州政府显得更不积极,执政后成立的“槟资讯自由小组”也已多个月未开会,仿如陷入“冬眠”状态。

guan eng pc information freedom act 161208 abdul malik 槟资讯自由小组最初是由两名槟州行政议员,即阿都玛列(Abdul Malik,右图)、黄汉伟和秘书署官员主导。不久后,小组扩大阵容委任数名州议员、学者及新闻从业员加入。

但是,身为小组成员之一的郭庭恺州议员今天接受《当今大马》电访时皆坦承,受委后仅在年初出席过一次会议,之后就不见下文。

而黄汉伟被询及进展时则笑说,此课题最好是由首长林冠英或阿都玛列解答。

林冠英亲自掌管新闻职务

民联上台后,新闻事务原本是属前第一副首长法鲁斯的权限,阿都玛列仅受命领导资讯自由小组。但是,在曼梳填补法鲁斯的空缺及州内阁改组后,林冠英已亲自掌管新闻职务。

目前,林冠英或阿都玛列两人正率领一支招商团队到拜林。但是,由于本月30日将召开本季州议会,黄汉伟不排除一些议员针对此提问,而负责的行政议员将给予答复。

林冠英亲自掌管新闻职务

雪州大臣卡立日前在州议会上明确回应民间催促设立资讯自由法令的呼声,正式宣布在明年3月提呈相关法案,落实资讯民主化。

不过,卡立提醒,政府将再检视其落实方式,以便不会跟联邦的官方机密法令起冲突。否则,总检察署将介入,宣称法案抵触联邦宪法。当初,林冠英也正以此理由,一口拒绝“冒险”动手拟定与联邦宪法相左的州法律,除非雪州可证明取得成功。

尽管新法令未诞生,卡立已率先行使官方机密法第2c条款赋予大臣的权力,解除州属资讯的机密地位,包括三份涉及前朝国阵雪州政府启动的发展计划报告。在槟城,林冠英则至少曾就豆蔻村风波,解密行政议会纪录。

NONE 但林冠英(左图)的举动引起前朝政府的反弹,指他做选择性公布,企图误导群众。不单如此,自称奉行“能干、公信及透明”原则的槟州政府和民联议员也因封杀《新海峡时报》、驱逐记者及恫言起诉报纸,引起争议及成为众人揶揄的对象。

委25首席讯息官巩固行政

另一方面,槟州政府于本月5日在官方网站上载了25个局与官方机构的首席讯息官(CIO,Chief Information Officer)名单,其中除了列明官员的名字与职位,其它资料包括官职等级、办事处电话号码、传真及个人电邮。

被委为首席讯息官的除了有5名县长与各局主任,多数单位是由各局副主任、副经理、注册官或秘书担任(如槟岛与威省市政局)。

不过,根据黄汉伟的说法,以上纯属槟州秘书署采取的一项行政改革,偏重于促进政府机构内部的资讯流通与沟通。由于不是资讯自由小组的主意,欲知详情应直接询问槟州秘书。

“他们都不是全新聘请的官员,原本已是主管级人物。如今仅是被赋予另一项任务而已。”

政府需委资讯官执行法令

根据公民组织曾协助雪州草拟的资讯自由法案,一旦法令被通过,各政府部门务必要委任“资讯官”,确保公众轻易获得资料,包括该名官员的名字、职权和联络号码。此外,该官员依法执行各项任务。

其中计有鼓励官方单位妥当管理,储存和消除资料、针对如何妥当管理、储存、销毁和提供资料提供培训、确保公众了解法令赋予他们的权利、在官方机构中充当联络中心,应对搜寻资讯的要求、协助要求资讯的人士及接纳有关资讯发布的投诉。

相反的,最初由工商企业界提出的“首席信息官”概念,一般上是指负责一个公司信息技术和系统领域的高级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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