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蒙古女郎炸尸案的私家侦探巴拉,因上个月在网上现身爆料,再次掀起关注。其代表律师表示,巴拉愿意挺身协助反贪污委员会的调查,但条件是必须在新加坡或伦敦录取口供。
失踪15个月的巴拉日前在分为三段的网络访谈中爆料,声称与首相纳吉妻子罗斯玛关系密切的地毯商人迪巴(Deepak)以500万令吉收买他,要他收回首份宣誓书中针对纳吉的指控。
他也声称在公布首份宣誓书指控纳吉与炸尸案死者阿旦杜亚有染后,当晚曾与纳吉胞弟纳兹因(Mohamed Nazim Razak)会面,随即被安排签署虚假的第二份宣誓书,然后在隔天逃亡出国。
反贪会促三苏安排巴拉现身
在巴拉网上爆料后,民联青年团于12月2日携带巴拉的访谈录影光碟,前往反贪污委员会报案,要求调查罗斯玛、纳兹因及迪巴。公青团长三苏依斯干达也因此,在12月4日以投报人的身份遭反贪会传召录取口供超过两句钟。
三苏也声称,反贪会官员在录供中,要求他合作,希望他能协助安排巴拉现身,向反贪会录供。
反贪会须承担巴拉一切费用
有鉴于反贪会正找寻巴拉的下落,其代表律师安美力(Americk Singh Sidhu),在12月4日透过电邮致函反贪会查案官,表明巴拉愿意在特定条件下接受反贪会的录供。
根据著名部落格《今日马来西亚》和公正党青年团长三苏依斯干达的部落格上刊登的安美力致反贪会的信函,表明巴拉愿意接受调查。
不过,安美力指出,巴拉担心在马来西亚录供时可能面对的人身安全,他们也不会理会反贪会或其他方面所给予的任何保证。
其提出的条件如下:
1)必须在新加坡或伦敦进行录供。
2)录供的时间与地点必须获得双方同意。
3)反贪会必须承担机票费用,包括律师的机票在内。
4)反贪会必须承担,巴拉、其律师的酒店费用、交通和膳食费用。
5)必须以英文录供,并且提供录供副本。
6)在录供过程中,必须允许巴拉方面自行录音。
反贪会至今仍未作出答复
在安美力致函反贪会后,他在12月8日接到阿都拉曼的电话,求证有关函件是否真的来自他本人。安美力证实是他致函,并且再次提出信函中的条件,希望阿都拉曼立即作出回复。
等了两天没有答复后,安美力于12月10日再次电邮阿都拉曼,证实两人在12月8日的电话对谈,并且重申第一次电邮中的要求。
不过,截至昨日为止,反贪会依然没有作出回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