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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报》胜诉可使用阿拉字眼<br>隆高庭裁决内政部长禁令不合法
Dec 31, 2009 5:37 PM
更新: Oct 16, 2013 8:33 AM

吉隆坡高庭今日在一项历史性判决中,裁决天主教周刊《先锋报》可使用“阿拉”字眼,并宣判内长和政府早前禁止该报使用有关字眼的决定“不合法及无效”,为天主教会捎來一份迟来的圣诞礼物。

这项裁决意味着,先锋报及其他的非回教刊物,将可以在他们出版的刊物中,在称呼“上帝”时,直接使用马来文“阿拉”(Allah)的字眼。

法官指所有人有权用“阿拉”

承审法官刘美兰指出,有关的“阿拉”字眼并不只限于回教徒所使用,宪法赋予所有马来西亚人民使用“阿拉”字眼的权力。

她表示,内政部无法提出证据,证明《先锋报》使用“阿拉”字眼是在危害国家安全。

她强调,根据联邦宪法11条款,所有马来西亚人都拥有行使宗教自由权力,所以也有权力使用“阿拉”的字眼。

随着高庭作出这项标杆性裁决,预料除了《先锋报》以外,其他非回教的马来文刊物,也能把“上帝”直接翻译成“阿拉”。

神父形容裁决为正义获彰显

suicide series 211209-241209 father lawrence andrew 02 《先锋报》编辑安德鲁神父(Lawrence Andrew,左图)在法庭外受访时,对高庭的裁决显得欣喜万分。不过,他不认为这是项胜利,反形容为是一次正义的彰显。

他说,就算是硬要把这称为一项胜利,这也是全马来西亚人的胜利。

他语带双关地说:“这显示我们真的活在‘一个马来西亚’,而不是‘两个马来西亚’。”

“‘阿拉’是一个爱的字眼,我们一直都在教堂使用这个字,它对我们而言是非常亲切的。我们终于可以重新使用这个字眼,真是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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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料内政部将在近期内上诉

无论如何,基于此案影响深远,一些保守派回教学者也坚持非回教团体使用“阿拉”字眼将会引起回教徒的混淆,预料内政部将会针对高庭的裁决提出上诉。

副检查司卡马鲁丁(Kamaruddin Md Said)在法庭外受访时,并没排除上诉的可能性。

“我们将会尊重法庭的裁决,不过如果此事因此再掀争议的话,我们就会作出上诉。”

不过,他表示,本身将会进一步研究有关裁决是否符合宪法,并咨询内政部,以研究下一步行动。

《先锋报》已获得明年准证

卡马鲁丁也在刘美兰宣读完判后,要求法庭阐明有关裁决是否适用于今年《先锋报》的准证。

不过,安德鲁神父之后向媒体表示,吉隆坡总教区已获得更新2010年的准证,因此不存在明年不能使用“阿拉”字眼的问题。

回教组织挺内政部申请上诉

一些回教组织今日也拉队到法庭,展示对内政部的支持。全国穆斯林学生联盟主席法伊沙(Muhammad Faisal Abdul Aziz)在闻判后,即马上表示,该联盟支持内政部作出上诉。

“我们坚持,‘阿拉’字眼应该属于回教独有。”

禁先锋报用阿拉字眼闹上庭

发行量高达每周1万4000份的《先锋报》拥有4个语文本,出版人是吉隆坡大主教默菲巴吉安(Murphy Pakiam)。

他所领导的马来西亚天主教吉隆坡总教区早在2007年12月底入禀法院,挑战政府的禁令,要求厘清《先锋报》是否有权在马来版中使用“阿拉”字眼来称呼“上帝”。

不过,由于后来国安部(后称内政部)先后对《先锋报》发出不同的指示及命令,包括勒令马来版停刊,到后来的有条件使用“阿拉”字眼,因此天主教会在今年2月重新修改他们的入禀申请。

不过,由于后来国安部(或后来内政部)先后对《先锋报》发出不同的指示及命令,包括勒令马来版停刊,到后来的有条件使用“阿拉”字眼,因此天主教会在今年2月重新修改他们的入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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