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3日
新闻自由:世界最低30巴仙
马来西亚不只陷于中等收入困境,也是世界上新闻自由指数最低的30巴仙国家之一。
根据自由之家在世界新闻自由日前夕公布的世界媒体自由排行榜,马来西亚在过去八年的记录令人震惊:2003年排名71(100个国家),2004年排名154(193个国家),2005年排名152(194个国家),2006年排名141(194个国家),2008年排名150(195个国家),2009年排名143(195个国家)。在东协成员国中,
我们尾随东帝汶、菲律宾、印尼、泰国甚至柬埔寨之后 – 马来西亚都比这些国家富裕。
过去12个月8次重大侵犯新闻自由
我们以下联署的公民团体和个人,促请所有大马人,特别是首相纳吉的领导班子和媒体业者,回应自去年新闻自由日以来的下述8次重大的侵犯新闻自由事件,这些事件或是因为直接国家干预,或者是非国家机构,或媒体机构的自我审查。
(一)第二电视台停播关于巴贡水坝的纪录片
2010年4月28日 –国营第二电视台华语记录片节目《前线视窗》在播放了两集巴贡水坝对当地原住民社群影响的节目后,马来西亚广播电视台(RTM)总监伊布拉欣雅耶直接指示停播该系列节目。这个长达十集的纪录片揭露了,超过一万名砂劳越柏拉加(Belaga)原住民在被逼迁至双溪阿沙(Sg. Asap)和双溪可央(Sungai Koyan)后的困境,他们在1998年因建造巴贡水坝而被逼迁。纪录片制作人周泽南揭发,他的上司声称纪录片内的敏感元素或对即将于5月16日举行的诗巫国会补选和即将来临的砂劳越州选举不利。
(二)NTV7《非谈不可》清谈节目的干预和审查
2010年4月20日 – NTV7得奖制作人兼华语清谈节目《非谈不可》制作人黄义忠因该私营电视台自我审查而辞职,据称压力来自首相夫人罗斯玛曼梳。罗斯玛被指针对前几期的清谈节目,转寄一些含有种族性言论的短讯给NTV7的资深管理层。《非谈不可》邀请朝野政党政治人物和独立评论人参与议题性辩论。在该投诉后,NTV7决定该清谈节目将不会讨论4月25日的乌雪国会补选和其它政治课题,也不会邀请反对党人物成为嘉宾。NTV7管理层回应他辞职的文告中,并没有否定黄义忠的指责。主流媒体完全封杀罗斯玛干预电视台节目的指责。在众多主流媒体中,只有《南洋商报》和《东方日报》报道黄义忠的辞职。
(三)《中国报》关于全国总警长辞职的“不准确报道”
2010年3月13日 – 内政部发信给《中国报》要求解释“错误报道”全国总警长慕沙哈山辞职的3月25日新闻。在《1984年出版与印刷法令》第8A条下,若刊登错误新闻的罪名成立,触犯者将被判监不超过三年或罚款不超过二万元,或者两者并施。负责警察部队和印刷媒体的内政部长希山慕丁胡先随后证实慕沙哈山的服务将于九月结束。3月19日,《中国报》因“不准确报道”而道歉,总编辑张映坤被停职两周。
(四)鞭打女性的批评被噤声
2010年2月24日 – 英文日报《星报》总编辑古纳斯嘉兰在2月19日刊登“说服,而非强制”文章,批评鞭打三个触犯婚外性行为的回教妇女后,数个非政府组织报警,《星报》因此道歉。声称道歉并不足够,雪州回教理事会再次于2月25日报警,指古纳斯嘉兰和非政府组织回教姐妹组织污蔑回教和回教法律。接着,内政部发信要求《星报》解释,《星报》也拒绝刊登一篇玛丽娜马哈迪关于鞭打回教妇女的专栏文章,玛丽娜是前首相马哈迪的女儿,也是回教姐妹组织的支持者。
(五)报章的新出版指南
2009年12月17日 - 《当今大马》报道,内政部召开一个报章编辑会议,以讨论采用一套新的出版指南。该含糊不清的指南被视为“自我管制”。根据报道,报章被指示不能报道关于同居、婚外性行为、同性恋、颠覆文化的新闻,也不能刊登人类生殖器官和丁字裤的照片。
(六)大马通讯和多媒体委员会以牛头示威为由骚扰《当今大马》
2009年9月3日 – 大马通讯和多媒体委员会要求网络媒体《当今大马》删除两个关于莎阿南兴都庙搬迁的恐吓示威的短片。其中一个影片报道9月2日由内政部长希山慕丁召开的记者会,他在记者会中维护示威者。大马通讯和多媒体委员会的监督和执法部门代理资深总监阿都哈林表示,该影片含有冒犯性内容及试图激怒印裔社群。9月8日,大马通讯和多媒体委员会盘问《当今大马》十个雇员长达八个小时。
(七)没收书籍
2009年8月25日 – 来自内政部管制出版物部门的官员在吉隆坡出版社的办公室没收了408份《漫画库》创刊号。《漫画库》由著名政治漫画家祖纳出版,他在漫画中嘲弄首相纳吉和蒙古翻译员兼模特儿阿丹杜亚的谋杀有关。该部门助理秘书阿都拉萨表示,该杂志被没收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出版准证,以及为了“调查”内容。
2009年12月24日 – 一批《马来西亚独行侠:动荡时代的马哈迪莫哈末》书籍在巴生港口海关被没收,即使2010年4月禁令已被撤销,有关方面没有对长时间的检查给予任何解释。此书作者为《亚洲华尔街日报》编辑巴力维尔,他主张这位我国第四任首相必须对任内挥霍1000亿令吉马币负责。
2010年1月29日 – 两本由《当今大马》出版,总共64份的书籍《正义何在?》和《一个趣味大马》在两个位于槟城和马六甲的零售摊位被没收。第一本书质疑警察和反贪委员会致使扣留所死亡,而《一个趣味大马》则收集了祖纳的系列政治漫画。
(八)NTV7清谈节目《观点》主持人吕国仪被调职
2009年7月15日 - 网络媒体《独立新闻在线》报道,私营的NTV7电视台发出备忘录给英语节目《观点》节目主持人兼制作人吕国仪,因为要求听众给首相纳吉上任一百天的表现打分数。该节目最后一次播放是7月5日,随后她被赋予其它新闻任务。
虽然压制新闻自由常以维护大马跨族群或跨宗教和谐为由,但这些行动向来都是选择性的。由巫统拥有的马来日报《马来西亚前锋报》和《Al-Islam》杂志,多次因煽动、冒犯和不专业的报道备受质疑,政府却不采取任何行动。
媒体管制的危险
媒体自由在联邦宪法第10(1)(a)条下获得保障,侵犯媒体自由已导致四个严重的后果。
第一,解除媒体作为第四权的权力,将使公众无法审视政府和提倡良好治理。
第二,以敏感为由,选择性地压制公共讨论,将禁止来自各族群、文化、语言和社会经济背景的大马人达致真正的互相了解和和谐。
第三,掩盖不正义和不和谐,继续边缘化常见的受害者 – 妇女、原住民、城乡贫穷阶级、性向少数群体和其它弱势群体 – 将使他们的困境无法被聆听和无法被赋权。被第二电视台停播的《前线视窗》就让一万名柏拉加原住民的困境消失于阅听人面前。
第四,使公民噤声普遍上打压大马人的创意和动力,这些对提升国家经济和摆脱中等收入困境非常重要。
来自政府和非政府的干预和媒体业者的自我审查促成这些危险,当然也包括残酷和反竞争的媒体法律,例如《出版与印刷法令》,《通讯与多媒体法令》,《官方机密法令》和《内安法令》。
我们的要求
我们,以下签署的团体和个人,要求在下个新闻自由日之前采取以下行动:
(一)成立一个皇家调查委员会或国会特选委员会研究和建议媒体法律改革以:
--确保印刷、广播和网络媒体的最低入场门槛,以确保媒体业者的多元性。
--所有政治检查机制必须被废除,并以由媒体业者和公民社会组成的真正和独立的机构取代。
(二)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必须捍卫记者和公民行使表达自由和资讯自由,免于被非政府机构恐吓的权利;在检讨目前法律的当儿,该避免滥用现有的法律,打压媒体自由。
(三)媒体业者必须维护专业和新闻自由,而非实行自我审查。
短期内,我们要求在本月梢前即刻落实:
(一) NTV7和第二电视台必须针对最近被指责审查事件作出解释。
(二) 首相明确保证他的领导班子或家族成员,将不会破坏媒体业者在题材、角度和新闻来源选择上的专业判断。
主催团体:
1. 维护媒体独立撰稿人联盟(WAMI)
2. 独立新闻中心(CIJ)
3. 隆雪华堂民权委员会(CRC-KLSCAH)
4. 干净与公平选举联盟(BERSIH)
5. 大马人民之声(SUARAM)
6. 漫画家祖纳和《漫画库》团队
7. 我是大马之子(SABM)
8. 公共创议中心(CPI)
9. 社会进步研究机构(REFSA)
10.新纪元学院前进阵线
此备忘录将公开予团体和个人签署,直到2010年5月28日。个人可通过网上签署,网址是: http://www.petitiononline.com/20100430/petition.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