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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碍执法罪成或失议员资格<br>哥巴拉罚款三千或监禁半年
May 14, 2010 12:27 PM
更新: 11:02 AM

NONE 人民公正党巴东色海区国会议员哥巴拉克里斯南(右图)因8年前妨碍警方执法罪名成立,被判罚款3000令吉或监禁6个月,这也意味着他可能因此失去其议员资格。

根据宪法,若一名国会议员在刑事罪下被判监禁1年以上或罚款2000令吉以上,其议员资格将会被取消。

也是公正党最高理事的哥巴拉向《当今大马》证实,槟城推事庭今日作出上述裁决,本身将会对此提出上诉。

他表示,他今午准备向法庭支付罚款时,但是有关罚款柜台却已在中午12点15分关闭,因此他笑称自己可能暂时被关进扣留所。

现年50岁的哥巴拉被控在2002年1月29日凌晨12点20分,在槟城乔治市Jalan Utama举行的大宝森节庆典上,妨碍警长沙拉瓦南执法。

在支付3000令吉罚款后,哥巴拉在下午4点获得释放。

“我的律师已提出上诉。”

蔡添强也面临失去资格风险

除了哥巴拉的案件,公正党另一名国会议员蔡添强也因为“咬警案”被法庭判刑,面临可能失去议员资格的风险。

吉隆坡推事庭在去年10月22日判决峇都国会议员蔡添强咬伤警员案罪名成立,并处以罚款3000令吉及监禁6个月。不过他已成功申请暂缓执行刑罚,并提出上诉。

哥巴拉于2008年3月8日全国大选中,在公正党旗帜下,当选为巴东色海区国会议员。

哥巴拉曾经涉及多宗违反法律案件,也曾经在国内多个州属有法庭案件,比如槟城、吉打、彭亨、雪兰莪等。

哥巴拉在2007年11月28日在士拉央法庭被控在黑风洞非法集会,同年12月又在面对非法集会、向警员展示暴力及破坏公物3项罪名。

而2009年8月槟州大山脚柏马当巴锡州议席补选提名日,在大山脚法庭面对阻差办公罪名。翌日哥巴拉更被提控上金马仑,在丹那拉打法庭面对另一项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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