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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安法令修订案下月国会一读<br>缩短扣留期但维持未审讯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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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zlan 内政部将于本季国会提呈1960年内安法令修订案,缩短首60天和接下来的2年扣留期,但是仍保留备受诟病的“未经审讯扣留”作业。

为了让法律跟得上时代发展,内政部将于本季国会提呈6项修订法案,而内安法令是其中一项。

内政部副部长阿布瑟曼今日和新科副内长李志亮,在国会走廊召开记者会宣布,内政部希望在最快下个月的本季国会,提呈6项修订法案进行一读。

这6项修订法案是内安法令、1969年紧急法令、1985年危险毒品法令、1933年限制居留法令、1959年驱逐法令和1967年警察法令。

修改法令以符合时代变迁

阿布瑟曼披露,首三项法案目前已完成部门修改程序,正等待总检察署核准;而后三者则仍处于部门的修改程序委员会阶段。

“法案的修订内容将符合时代变化,因为一些法案是在过去所修订的。”

一旦法案获得总检察署通过,内政部将提呈内阁寻求通过,之后才能提呈国会一读。

保障扣留犯人权与执法滥权

他强调,法案修订工作与内容,此前已获得非政府组织和公众人士的回馈及同意。

“修订的原因是为了顾及扣留犯的人权、避免执法单位滥权、以及确保执法更加制度化和和高效率,得以打击罪案和贩毒。”

修订法案将注重5项原则,即部长权限、扣留期限、警察权限、扣留者的待遇、和撤销数项内安法令的条文。

无论如何,阿布瑟曼今日以修订法案未获得总检察署核准为由,拒绝透露更多法案内容。

保留法令确保国家安全稳定

他强调,政府保留内安令在内的上述6项法令,是为了确保国家安全与稳定,尤其我国是个多元族群与宗教的社会,以及打击罪案。

内政部长希山慕丁此前曾 宣布 ,内政部检讨内安法令的工作将包括检讨缩短首60天扣留期、委任独立调查员及限制内政部长发出延长扣留令的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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