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随普遍要求女性获得更大政治参与权的潮流,回教党妇女组在昨晚年度大会也通过议决,敦促党中央规定,党内各个领导层次必须至少有30%的女性参与。
回教党妇女组认为,这样的改革是有必要的,因为女性回教徒占了选民的半数,也占据马来西亚人口的一半 。
它也强调,对扩大妇女参与权符合民联2009年宣言,以及200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所通过的《北京宣言》。
原本促设立专属副主席职务
这项动议最初由吉兰丹古邦阁亮回教党妇女组提出,原本要求党中央设立专属妇女组的第4位副主席职务,并且在各州级和联邦直辖区联委会也设立同样的第4副主席职位。
不过相关动议被全国妇女组动议过滤局修改为,要求党内各阶层领导能够有三成妇女的参与。
千五代表对该动议褒贬不一
参与大会的1500名代表们对古邦阁亮的原来动议褒贬不一,例如霹雳硝山(Padang Rengas)代表就给与赞成,可是雪州、彭亨云冰(Rompin)和格拉那再也(Kelana Jaya)则不认同相关的提议。
硝山代表胡斯娜赛顿(Husna Saidon)表示,副主席职位对女性回教徒大有助益,因为它产生女性高层领导,也让党在处理议题,尤其妇女课题上更加全面。
不过云冰代表却指出,根据回教教益,女性有特殊的职责,因此不适合参与高层领导。而且她也强调,过多的职务将让女回教徒吃不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