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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务局7亿债务争议杀出程咬金<br>KDSB欠税3.3亿税收局阻还钱
Jun 29, 2010 12:09 PM
更新: 6:50 AM

NONE 当巴生港务局正在苦恼是否要支付到期的债务给巴生港口自贸区总承包商Kuala Dimensi私人有限公司(简称KDSB)之际,却突然杀出程咬金--内陆税收局致函指示港务局停止付款,并把钱转付给内陆税收局,以缴清KDSB拖欠的3.284亿令吉税务。

但是债券信托人却坚称这笔钱是债券持有人所有,并非KDSB,因此就算KDSB拖欠税务,港务局依旧要按期付钱给债券持有人,否则后者可采取法律行动。

这导致港务局陷入左右为难的窘境。

港务局已回函同意暂停付钱

《The Edge》财经日报今日引述消息报道,港务局在上周三接获内陆税收局的来函,指示港务局停止付款给KDSB。港务局也已致函给内陆税收局和债券信托人,表明将遵照内陆税收局的指示。

根据港务局与KDSB所达致的摊还期,港务局需要在今年支付总额高达7亿2258万令吉的款项,给KDSB所成立的4家特别用途工具(SPV)公司,再由这些公司把钱转付给债券持有人。KDSB是通过这4家公司发出债券,筹集46亿令吉的资金来发展自贸区计划。

根据合约,港务局需要支付给这4家公司的款项分别是2亿3000万、1亿2000万、1亿5000万以及2亿2258万令吉。首两项付款将在明日到期,分别是支付给Transshipment Megahud有限公司(TMB)和Valid Ventures有限公司(VVB);另外两项的期限则是7月31日。

KDSB欠税与债权人无关

不过,债券信托人OSK Trustees有限公司已在昨日复函港务局,要求对方按期付款,因为付款对象是债券持有人,并非KDSB,因此不能因为KDSB拖欠税务而停止付钱给债权持有人。

OSK Trustees在信中提出法律意见,指港务局若停止付款就等于违约,债券持有人可以采取法律行动。

“(港务局的)款项并非KDSB的资产,而是TMB和VVB的资产,因此港务局遵从内陆税收局指示的问题根本不存在。内陆税收局认为港务局的款项是要支付给KDSB的看法,是一项错误的理解。”

它指出,就算港务局把钱付给内陆税收局,港务局依然拖欠TMB和VVB债务。

《当今大马》上周 独家报道 ,港务局董事部将在今午开会,讨论这笔款项究竟是属于KDSB或债券持有人。

税收局:港务局须遵守指示

来自内陆税收局的消息则告诉《The Edge》,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68(1)条文,港务局不能拒绝内陆税收局的指示。

消息指出,“除非债券上阐明债券持有人拥有第一权利(first right),否则就算内陆税收局与债券持有人拥有同等地位,根据法令,内陆税收局的权利依然超越债券持有人”。

信托人警告恐影响政府信誉

不过,OSK Trustees在信中指出,港务局有责任纠正内陆税收局对此事的错误理解。

该公司也提醒,由于港务局已签署合约,若拒绝付款将对国内外的债券持有人造成严重后果,同时影响政府的公信力。

首相纳吉去年11月访问纽约时曾向投资者表示,政府将承担所有自贸区的债券,数额高达10亿美元(约33亿令吉)。

由于港务局已在去年9月入禀法庭起诉KDSB超额索款,加上这笔费用包括了被港务局指为不合理的部分,因此港务局受促勿在法庭下判前贸然付款,否则就算打赢官司可能也无法索回这笔钱。

目前这场官司仍在审讯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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