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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安令迈入50年废除声浪不绝<br>人权组织促释千二无审讯扣留者
Aug 1, 2010 12:06 PM
更新: 7:26 AM

内安法令50年

恶名昭彰的《1960年内安法令》今日正式踏入50年,国内外三个人权组织--世界反虐待组织(World Organisation Against Torture)、人权国际协会(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for Human Rights),以及我国的人民之声(Suaram),发表联合声明,再次呼吁大马政府废除内安法令,并释放所有内安令扣留者。

遭联合国工作小组谴责

声明指出,在1960年制定的内安法令原本是用来对付40与50 NONE 年代的共产党威胁,但是却促成严重的人权侵犯,受到国内外人权组织的谴责,包括今年6月前来马来西亚考察的联合国任意扣留工作小组。

他们指出,内安法令允许无逮捕令和无审讯扣留长达两年,届满后能无限期延长,明显已违反受国际承认的人权标准。

这项法令被用来对付那些被指“有害马来西亚安全”、对“公共服务”或“经济活动”有威胁的人士,这些模糊的诠释导致法令遭到滥用,以扣留和平发表宗教与政治信仰,以及捍卫人权的人士。

宣布修法却不停止扣留

声明表示,虽然当局在2009年释放40名内安法令扣留者,并宣布收集各造意见准备修改法令,但是人民之声依然发现当局展开新的扣留行动,目前依然扣留16人,其中14人是在政府宣布修改法令后才被扣留。

他们指出,政府在修改法令过程中没有任何国内主要人权组织,包括废除内安法令运动(GMI)和人民之声,这似乎反映政府欠缺诚意,有意保留这项过时的恶法。

无审讯扣留人数逾1200

此外,这三个组织同样关注其他允许无审讯扣留的法令,包括《1969年紧急法令》以及《1985年危险毒品法令》。至2010年2月为止,有819人在紧急法令下被无审讯扣留,另外412人在危险毒品法令下被扣,导致大马的无审讯扣留人数超过1200人。

因此,三个组织强烈促请大马政府采取必要行动,废除内安法令与其他允许无审讯扣留的法令。

 

虽然政府已宣布修改内安法令,但是他们重申,必须废除无审讯扣留,同时释放所有遭无审讯扣留的人士,否则就把他们控上法庭。

吁政府允许今晚烛光集会

最后,他们呼吁政府允许今日在全国各地举办的反对内安法令烛光集会,同时促请大马人权委员会扮演角色,监督任何在今晚的烛光集会上,可能发现的侵犯人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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