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批评身为警区主任的阿祖乃迪行事不专业,纵容属下动用武力强行驱散和平集会。
“被捕者被推、被打、被掌掴、被拖、被呛,以及被你的下属恶言羞辱,就算是女性也难逃这些暴力。”
“使用极端暴力更本毫无必要,尤其当你告诉他们已被逮捕时,他们都会与警方保持合作。”
促警方放弃起诉被捕者
人民之声今天致给阿祖乃迪的公开信中,该组织表达他们的愤怒和谴责,并且要求阿祖乃迪公开道歉。
“身为警区主任,你应该对自己在年轻人和低阶警察面前展示的不良示范感到羞耻。身为警队领导人,你应该在你属下面前展示尊敬基本人权精神,以及保护公众免受罪案侵扰。”
“人民之声要求你须就此向参与烛光会的公众道歉,包括被你属下滥权对付和受你恐吓的律师。”
人民之声也吁请阿祖乃迪勿提控被捕者罪名,因为他们都是奉行联邦宪法所赋予的集会自由权。
否决人民的宪赋集会权
人民之声指出,警方当晚逮捕29名躲入Amcorp Mall购物中心的群众,显然否决了联邦宪法赋予的民众集会权。
“你拒绝主办单位进行谈判和提供时间让群众和平解散,并命令部队强硬迈入人群,造成混乱和恐惧。”
人民之声批评阿祖乃迪态度傲慢,拒绝承认八打灵再也市议会发给主办单位的合法集会准证。
抨阿祖乃迪是暴力元凶
人民之声抨击阿祖乃迪武断专横般行使暴力,因此是当晚侵犯人权情节的元凶。
“我们谴责你的各种胁迫手段如调派水炮车和联邦后备队,恐吓聚集在警区总部外,只为了支持和声援被捕者的良好市民。”
它更批评阿祖乃迪恶意报复,除了逮捕3名在警局外的声援人士,更派交警给相关人士停在警局路旁的车子开罚单。
律师竟也需录证人口供
人民之声表示,警方最严重的恐吓情节是阿祖乃迪强迫代表律师也必须录取证人口供,这等同违反被捕者寻求辩护和剥夺律师权利。
人民之声指出,虽然警察法令第27项条文赋予警方决断权,是否发出公共集会准证;但这项法令却违反联邦宪法第10条文所赋予的集会权与言论权。
废除内安法令联盟(GMI)和人民之声(Suaram)两个组织在8月1日晚上,一口气在9个地点横跨8个州属,齐声举行抗议烛光晚会。
不过,警方当晚却大力镇压这次的和平集会,并且逮捕36名社运分子和普通百姓,当中包括槟州4人、吉兰丹2人与雪州30人。
而镇压最严重的地区就发生在雪兰莪的八打灵再也,镇暴队甚至肆无忌惮闯入烛光会场地附近的Amcorp Mall购物中心,围捕躲入里头的集会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