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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死刑对付强奸儿童罪犯<br>律师公会吁新国宽赦杨伟光
Aug 6, 2010 8:18 PM
更新: 12:24 PM

NONE 针对行动党全国主席卡巴星建议修法判处强奸儿童的罪犯死刑一事,律师公会今日表明坚决反对死刑的立场,并且敦促政府立即废除这项刑法。

律师公会主席拉古纳(Ragunath Kesavan,右图)今日是在文告中,重申该会2006年和2007年大会通过的议决案。

“虽然类似强奸儿童的罪案非常严重,并且需要符合罪行严重程度的严厉惩罚,但律师公会仍坚决反对执行任何死刑或体罚。”

“律师公会也呼吁废除死刑,因为每个人拥有生活的固有权利,这项权利是绝对、普世应有,并且不能被剥夺,不管他们犯了什么法。”

盼望新总统展现怜悯之心

他也吁请新加坡总统,根据国际人权惯例行事,同时也展现怜悯之心,宽赦大马人杨伟光。

“我们鼓励新加坡法律协会的同僚,继续发言反对在新加坡使用死刑。”

没有证据证明能防止罪案

拉古纳表示,律师公会一向来都坚持没有任何实证显示死刑能够有效防止罪案发生。

“我们可以说,强制死刑的罪行并没有明显的下降。”

“此外,没有任何司法制度能够防止无辜人士可能遭处死的恐怖后果。”

他指出,世界现有的趋势是废除死刑,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也在2005年通过议决案,呼吁所有国家废除死刑,强调废除死刑才能保护每个人生存的权利。

可能导致受害者不愿报警

拉古纳也警告,死刑可能会对防止和提控性侵儿童案件、保护受害者,以及减少受害者於审讯时面对骚扰的行动,带来严重的影响。

“由于提控强奸犯的行动必须依据受害者的报案,那么死刑将促使受害者不愿报警,特别是当强奸犯是一名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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