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反贪污委员会针对黄传好失信案表面罪名不成立提出上诉,导致他必须自辩,不过这名行动党雪邦市议员今天还是成功第二度洗脱这项罪名,获得沙亚南地庭宣判罪名不成立。

黄传好也是雪州行政议员刘天球所领养的双溪比力选区特别助理。沙亚南地庭法官阿兹哈尼兹(Azhaniz Azman Teh)以控方无法排除案件合理的疑点为由,宣判黄传好表面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阿兹哈尼兹在阅读了双方陈词后说,“在控方无法证明案件的合理疑点的情况下,我宣判黄传好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案件主控官为巴哈鲁丁(Mohd Baharuddin Ahmad Kassim);黄传好的代表律师则是英然(Imran Hadzalie Abdul Hamid)及沙林(Salim Bashir)。

若罪成可被判最高10年

NONE 黄传好是被控在2009年2月19日,从雪邦土地局处索得一张价值5000令吉的支票,作为双溪比力村委会一项集会的用途,惟这集会最终却没有进行。

他在刑事法典406条文下被控,其交替控状则抵触刑事法典第403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入狱不超过10年、罚款和鞭打;交替控状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不少过6个月,最高不超过5年或者罚款和鞭笞。

沙南亚地庭另外一名法官末甘尼(Mat Ghani Abdullah)之前已经于4月21日宣判黄传好摆脱这项失信控罪,表面罪名不成立,惟反贪委员会稍后提出上诉成功,获得高庭下令黄传好自辩,导致他被迫再度面对审讯。

强调没意图欺骗任何人

黄传好今天也在刘天球、家人及一众支持者的陪同下,出席聆审聆听这项判决。

在法庭宣判有关判决后,他们都表现得十分高兴,而刘天球甚至与黄传好拥抱表示祝贺。

黄传好稍后在庭外告诉媒体,本身对法庭的判决感到相当满意。

“我没有一丝欺骗任何人的意图。”

所有罪名都被判不成立

除了这项失信罪名之外,黄传好之前还同时面对虚报和另一外宗失信罪名,但是都同样赢得诉讼胜利,获得法庭宣判无罪。

他在4月2日摆脱第一项控状,指他在去年配合国庆日庆典,于2008年9月10日向雪邦县署提供一张订购2500个总值2500令吉的汽车国旗的 伪造发货单;地庭在未传召他出庭自辩的情况下,宣判他无罪释放。

接着,他在4月26日摆脱另外一项失信罪名,指他涉嫌失信2500令吉支票款项,触犯刑事法第406或者403条款的指控。有关支票是支付在去年7月30日至9月16日,在雪邦县署底下的双溪比力州议席举办的一项清洁运动的开销。

一度拒捕酿冲突腿受伤

现年51岁的黄传好被反贪会逮捕时,曾引发一时的争议。由于当时刚爆发赵明福在雪州反贪会总部离奇坠楼命案,黄传好坚持拒捕,双方因而爆发肢体冲突。

在混乱中,黄传好被粗暴推倒在地,膝盖受伤而无法行走,结果闹上警局报案,并送往医院治疗。

雪州大臣卡立在赵明福命案之后,已在去年指示州政府的所有官员及政治助理,只能在雪州政府大厦及办公室内,接受反贪会的调查及录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