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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同警方须为茅草行动负责任<br>韩聂夫证实马哈迪反对大逮捕
Feb 10, 2011 3:42 AM
更新: Feb 10, 2011 6:12 AM

尽管前首相马哈迪归咎警方引发1987年茅草行动大逮捕,遭行动党国会领袖林吉祥抨击为企图推卸责任,但前任总警长韩聂夫却力挺其前上司的说法,并把所有的责任都揽在自己及警方的身上。

他更声称当时兼任内政部长的马哈迪一开始时并不知情警方准备发动大逮捕。

他透露,马哈迪在聆听警方的汇报后,其实表态反对茅草行动。

“你不能责怪他,他是对的。事实上,这完全是警方的决定,并非是马哈迪的决定。马哈迪其实是反对茅草行动。”

他接受《当今大马》简短电话访问时也补充,警方必须为茅草行动负起责任。

“这并非马哈迪的角色,也不是他的权力。我们(警方)是负责任的单位。”

称警方不依政治指示行事

无论如何,韩聂夫强调,茅草行动完全不存有任何政治动机,警方也没有面对政治的压力。

“警队不会根据政治指示行事。”

他也重提本身当年在大逮捕前,曾经和时任政治部总监的前总警长拉欣诺齐会见马哈迪汇报政局,而后者却反对警方展开茅草行动。

“马哈迪反对这项行动,但警方却必须采取必要的行动。”

“警方是完全独立的,至少在我的任期之内。”

60天扣留期后才插一脚

韩聂夫也补充说,马哈迪是到了警方60天扣留期结束后,才以内政部长身份插上一脚发挥角色,决定是否要延长2年的扣留期。

“这他来决定。”

逮捕107人关闭3报馆

政府是于1987年10月27日展开茅草行动,结果107名政治人物和公民社会活跃分子在内安法令下被逮捕,主要都是反对党领袖,不过也有一些马华和巫统政治人物。此外,政府也同时撤销三家各语文报章的出版准证,包括英文《星报》、华文《星洲日报》和马来文《祖国报》。

当时负责指挥警队展开大逮捕的总警长就是韩聂夫,他是于1974年至1994年之间担任警队“一哥”的职位。

马哈迪是在1986年至1998年期间兼任内政部长。根据内安法令,在警方扣留60天之后,若要再延长扣留,就必须交由内政部长批准,每次年限为两年。

尽管大多数茅草行动被扣者都在扣留60天期间内获得释放,但是大约40名被扣者却遭政府延长扣留两年,包括当时的国会反对党领袖林吉祥,以及行动党署理主席卡巴星。

马哈迪自称非常愤怒

根据美国资深记者汤姆普拉特(Tom Plate)近期出版的《与马哈迪对话》访谈录(Doctor M: Operation Malaysia - Conversations with Mahathir Mohamad),马哈迪归咎警方必须为茅草行动大逮捕负责,并自称本身对这项大逮捕其实感到非常愤怒。

“我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但是警方想要这么做,因为他们说这是必要的。”

“我(事前)其实会见了所有的反对党成员,并向他们保证不会被捕。你知道警方做了什么?他们逮捕了这些反对党领袖,而我也信誉扫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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