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我国举行吉道和万里茂补选之际,巫统冷京(Lenggeng)州议员慕斯达法(Mustafa Salim,右图)今日却被宣判贪污罪名成立,导致我国可能面对另一场补选。
不过,慕斯达法仍有提出上诉的机会,以避免丧失议员资格。
根据《星报》网站报道,芙蓉地庭今日宣判慕斯达法接受2000令吉贿赂金罪名成立,并且择定4月1日宣判其刑罚。
他是在1997年反贪污法令第10(a)(aa)条文下被控,因此有可能面对14天到20年的刑法,以及最少1万令吉的罚款,或是其贿金10倍。
根据宪法阐明,一名国州议员若在刑事罪下被判监禁不少过1年或罚款不少于2000令吉,将丧失议员的资格。
另外两项贪污罪不成立
无论如何,慕斯达法却成功逃过另外两项贪污罪名,获得法官宣判罪名不成立。
这名第一届州议员总共是面对三项贪污控状,都是指他收取贿赂,以便发出支持信予承包商玛尼马兰(M Manimaran,37岁),获取采砂权。
他之前曾被地庭判处无罪释放,但是控方较后提出上诉,结果获得高庭司法专员阿末纳斯菲(Ahmad Nasfy Yasin)於去年11月3日判处表罪成立。
慕斯达法是在2008年大选首次上阵,以1285张多数票击败回教党候选人祖基菲里(Zulkefly Mohd Om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