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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缴诽谤官司赔偿避免破产<br>黄锦河声称获老百姓雪中送炭
Mar 14, 2011 5:43 PM
更新: 12:18 PM

被控诽谤行动党砂州联委会创党元老张守江败诉,遭法庭判决赔偿10万令吉的人民公正党砂劳越浮罗岸州议员黄锦河在今日及时付款,逃过被宣判破产的厄运。

张守江也是现任行动党砂州秘书兼古晋国会议员张建仁的父亲。

NONE 黄锦河是今天亲手把11万2千6百48令吉40仙现款交到张守江的办公厅。黄锦河今天交上的11万2千6百48令吉40仙现款,其中1万2千多令吉是利息。

黄锦河发表文告透露,他所得到的帮助都是来自各阶层各种族的老百姓,包括小贩,农民,木屋居民,工人,渔民,店员,商家,以及媒体朋友等。有些协助则是来自古晋之外的区域,包括泗里街,当地一些农民与商家给予很大的帮忙。

老人搭巴士捐助他100令吉

NONE 他指出,一位居住在古晋2哩半的70多岁的老人,甚至搭巴士捐助他100令吉。最令他感动的是,这位热心的老人以客家话表示:“我要帮助被欺负的人”。该老人还说:“因为最近医病花了一笔钱,不然我会捐更多”。

黄锦河感谢人民在他面对困境时雪中送炭,给予他大力的帮忙与协助,他强调,其“本钱”来自人民,广大人民的支持给予他力量来捍卫社会正义。

他表示将更为努力服务民众,继续在议会内外,大声表达人民心声,捍卫人民权益,以回报人民的支持。

因站台宣传而面对诽谤官司

黄锦河是在2008年308国选时为该党实旦宾区候选人施志豪站台宣传时面对诽谤官司的控诉,他在官司失败后必须赔偿10万令吉,并必须在1周内还清有关款项,不然将被起诉破产。

根据报章报道,张守江是针对黄锦河在第十二届全国大选期间,在2008年2月29日于石角新市镇举行的政治演说上,以点名方式指责行动党领袖,包括对张守江本人作出具有诽谤性的指责,因而起诉黄锦河。

张守江除了把黄锦河列为第一答辩人,也把美里一间报业有限公司列为第二答辩方,该公司属下的《联合日报》在2008年3月2日刊登黄锦河的言论,该言论对张守江具诽谤成份。

据悉,本案因一封由张守江在2004年3月17日写给黄锦河的感谢信,感谢黄锦河在2004年举行的第十一届全国大选期间不出战古晋国会选区,避免促成三角战而引起。

人民公正党随即成立以哈志詹马利为首的“挽救社会正义基金筹款人民运动”委员会,公开吁请人民的协助。结果有关运动获得人民热烈的支持,使有关运动能在短期内成功达致指标。目前有关运动还在继续进行,因为还要向张建仁作出赔偿。

根据报道,黄锦河在起诉张健仁的案件撤消后,被判缴付8千令吉堂费,惟张健仁已于1月26日上诉,要求法庭修正有关堂费,要黄锦河缴付10万令吉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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