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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字条极可能出自一人手笔<br>字迹专家否认采样不足以定论

傍晚7点10分更新

大马化学局字迹鉴证专家黄光荣与律师公会代表律师梁肇富,在疑似赵明福遗书上的字条中文字迹,与从赵明福背包中寻获的笔记本上的中文字迹,是否出自同一人的议题,上演一场口舌拉锯战。

梁肇富尝试以笔记本上的中文字迹样本不足为由,而尝试推翻黄光荣早前在验尸庭上的供词,即字条与笔记本上的中文字迹极有可能是出自同一人的说法。

不过,黄光荣坚持早前的供词,理由是字条与笔记本上的字迹样本拥有相同特性。

笔记本中字比较样本不足

teoh beng hock note 200910 01 黄光荣今日在赵明福听证会验尸庭上指称,字条与笔记本上的中文字迹“极有可能”出自同一人,而非断定字迹就是出自同一人,因为可拿来对比的中文字眼并不多,而且笔记本上的中文字笔画属于速写字迹,字条上的中文字笔画反而比较完整。

他继称,理想而言,若要断定特定的手写中文字眼是否出自同一人,最好要有5至6个比较样本。

因此,梁肇富便抓住这点不放,便询问黄光荣比较了字条与笔记本上的什么字眼,及是什么字。

黄光荣答说,是“阳”、“的”、“有”、“欧”、“直”,共5字。

其中,“阳”、“的”、“欧”与“直”只分别在字条和笔记本上出现一次;字条与笔记本分别有2个及一个“有”。

至于部首方面,黄光荣在笔记本上找到3个“阳”字的日字旁部首、一个“有”字的部首,及在字条和笔记本上,分别找到两个“直”字的十字头部首,并没找到“的”与“欧”字的部首。

坚持特性一样出自同一人

对此,梁肇富问说,基于可拿来比较的中文字迹样本不足,是否可以下定论,指字条与笔记本上的中文字迹极有可能不是出自同一人?

黄光荣否定这项假设,坚持字条与笔记本上的中文字迹显示相同特性,因此极有可能出自同一人手笔。

他也说,虽然理想而言,本身最好能获得5至6个比较样本,来断定字迹是否出自同一人,但有些案件中所获得的字迹,是故意以特别的方式撰写,因此这种字迹的样本就会比较少。

“我们没有定下规则说,一定要寻得5个(字迹)比较样本,完全没这回事,这是依据个别案件而定。”

雷同与差异字迹字数相近

梁肇富在听证会午休后尝试扳回局面,询问黄光荣在比较字条与笔记本后,有否比较字迹的不同之处;黄光荣则承认,在数个不同的字眼发现不同之处。

这4个笔迹出现不同的字眼是“说”、“不”、“下”和“抱”。

梁肇富:你找到笔迹雷同的字数,与不雷同的字数接近?

黄光荣:“下”和“不”是很简单的字眼,因此字眼出现的“自然变异”(natural variation)机会将增加。

梁肇富:我的问题是,你找到的笔迹雷同的字数,与不雷同的字数接近?

黄光荣:是。 

 
口供签名难鉴定落笔压力

本案查案官阿末纳兹早前在验尸庭供证时指出,本身在2009年10月从赵明福背包寻获被指是赵明福遗书的字条后,便连同在背包中发现的笔记本、优惠卷、一张两旁写有英文字的纸张、和赵明福生前为反贪污委员会录供的口供书,交给大马化学局化验,作为对比字条字迹之用。

黄光荣在验尸庭 供证 时曾说,在比较了字条和笔记本之后,断定国语字迹出自同一人手笔;至于中文字迹,他虽然认为极大可能出自一人,但他无法确定是否为明福字迹。

他无法断定字条上的字迹是否由赵明福所写,惟承认,由于字条上的签名非常简单,可以轻易遭人仿冒。

他当时也说,字条上的签名与赵明福的口供书及优惠券上的签名一样,而断定这些签名极可能出自同一人。

然而,在梁肇富的引导下,黄光荣今天承认,由于本身所接获的口供书属于复印版本,由于复印版本中的赵明福签名,无法显示签名者在落笔时的压力和明暗度的深浅。

 
坚持不同属于“自然变异”

梁肇富稍后也尝试从黄光荣口中证明,字条上的签名与口供书上的签名不同。

赵明福在坠楼之前,是以证人身份前往雪州反贪会总部,为一宗涉及其上司雪州行政议员欧阳捍华滥用拨款案录供,该份口供书厚达10页,每一页都有赵明福的签名。

黄光荣指出,签名的开端与结尾笔划,最能反映签名的特质,而字条与口供书签名的开端与结尾笔划,的确有些许不同。

不过,他却不认同梁肇富指这些签名是“根本上的不同”(fundamental difference),而只是“不同”,并坚持这只是签名者的“自然变异”,不能冀望签名者的每个签名都一模一样。

“一个人不可能在数秒之后,签署同样的签名。”

他解释,本身在鉴定签名时,必须考虑到种种因素,如签名者的姿势和在怎样的桌子表面上签名。

没下指示寻找录供书正本

正当梁肇富与黄光荣两人皆在这点上各持己见,僵持不下之际,皇委会主席冯正仁就打岔说,由于皇委会所得到的口供书属于复印版本,因此不是用来鉴定赵明福签名的最佳样本。

他也说,皇委会也缺乏第3个比较样本,来证明字条与口供书上的签名是否属于赵明福。

正当冯正仁向皇委会事务官阿旺阿马达再也(Awang Armadajaya Awang Mahmud)要求正本口供书之际,阿旺却说,本身只能从较早前的验尸庭处得到复印版本的口供书,“我们只有这个而已”。

听证会此时耗时片刻,设法找出口供书的正本,惟不果。

无论如何,皇委会过后并无指示事务官,设法寻找该口供书的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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