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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压劳动节集会侵犯公民权利<br>颜贝倪质疑警方污蔑阿鲁行窃
May 2, 2011 1:46 PM
更新: 8:34 AM

公正党万挠州议员颜贝倪谴责警方在五一劳动节集会尚未正式开始就逮捕21名领袖和集会者,包括社会主义党和丰国会议员再也古玛、总秘书阿鲁仄万、财政西华拉惹,以及4名未成年者,严重侵犯公民举行和平集会和行动自由的基本权利。

她也表示,更令人不解的是警方竟然指阿鲁仄万因为被指涉及一宗1995年在吉打州发生的行窃案,因此在保释后重新逮捕。

“对于阿鲁仄万自己不知道因为什么案件而遭重新被逮捕的举动,令人怀疑有政治动机或是存心要污蔑他。”

jerit ride for change youths held at rawang police station protest  161208 gan pei nie 颜贝倪(右图)在文告中强调,《世界人权宣言》第二十条(一)阐明“人人有权享有和平集会和结社的自由”,马来西亚《联邦宪法》第10条(1b)也清楚地阐明:“每个公民都有在和平与无武装的情况下举行集会的自由”。

所以,警方无理的镇压逮捕参与集会的人群,暴露了警察滥权并藐视人权和宪法。

颜贝倪表示,这是劳动团体联合举行第17次的活动,今年的主题是:“物价高涨,工资何时起?——劳动人民要求最低薪金法令”,恰似反映了人民面对百货腾涨,生活压力日愈沉重的现实情况。

根据调查,我国目前有三成的工人还是活在每月720令吉的贫穷线之下,而国阵政府这50年来却无法落实最低薪金制法案,提高工人的工资以保障他们的权益和生活水平。

“我认为警方滥权已经非常严重。除了和平集会被镇压外,类似古甘和阿米奴拉昔等警察滥权案件一直都在发生。国阵政府必须马上废除有违人权的《1967年警察法令》相关款项,还人民一个基本人权,保障国民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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