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委员会利用电脑重演赵明福坠楼的模拟报告今日出炉,报告对死者如何坠楼一事得出3个推论,除了否决赵明福蹲在窗框一跃而下,另两个推论分别是指他坐在窗框跳楼自杀,抑或是被人推下楼致死。
这份模拟报告的3个推论如下:
第一:在没有纳入气流效应的因素下,赵明福是被一股时速达每秒1公尺的横向力量所推,呈抛物线坠楼而死;抑或从20度的角度,被施予一股时速达每秒3公尺的垂直力量,呈抛物线坠楼而死,属于遭谋杀身亡。
第二:在纳入气流效应的因素下,推论当时赵明福是坐在窗框一段相当短的时间,然后从距离建筑物4.75度的角度,自行坠楼自杀身亡。
第三:赵明福当时不可能蹲在窗框一跃而下,因为如果这样的话,其头部将撞到已打开的窗镜。
使用美国太空总署软件
工艺大学机械工程系助理教授沙烈胡丁(Sallehuddin Muhamad)今日于赵明福皇委会听证会上,在事务官阿玛吉星(SS Amarjeet Singh)盘问下,如是指出。
他是使用美国航空与太空总署的FoilSim III软件,模拟赵明福坠楼的情况,得出上述3个结论。
皇委会是在3月2日 指示 独立调查员施国伟(Michael Leslie Squires)与工大配合,展开电脑模拟,重演赵明福坠楼的情况。
赵明福是在2009年7月16日,被发现坠楼身亡在沙亚南商业大厦5楼阳台,其坠楼处是位于该大厦14楼反贪会总部的一个窗口。
报告指出,该大厦14楼与5楼的距离是29.315公尺,而赵明福尸体与5楼建筑物的距离是2.44公尺,与14楼窗口的角度差距是4.75公尺。
赵明福所坠落的窗口高度是2.591公尺,宽度是0.813公尺,能打开多达1.067公尺,角度是41度。
报告所得出的自杀推论,其坠落点是距离5楼建筑物2.41公尺处;至于被视为谋杀的推论,即被施予一股时速达每秒1公尺的横向力量的坠落点是2.44公尺;在20度的角度,被施予一股时速达每秒3公尺的垂直力量的坠落点是2.23公尺。
第一结论只是参考指南
44岁的沙烈胡丁持有美国普渡大学航空与太空航行学士学位,尔后在1995年取得工大航空机械硕士学位,2003年开始在吉隆坡工大国际校园担任助理教授。他曾于3月9日,在警察和大马化学局代表的陪同下,勘察案发现场。
他稍后接受律师公会代表律师梁肇富的盘问时指出,由于在第一个(谋杀)推论,是把人体当作极小的球形粒子来进行模拟,加上没有纳入气流效应,因此该推论只能作为参考指南。
然而,他也认同反贪会代表律师沙菲益的推论,指第一推论含有时速的力量,可能也是物体自行移动的速度。
将人体假定成椭圆形物
他指出,本身在阅读了两名专家的论文之后,在得出第二个(自杀)推论的模拟实验中,将70公斤重,身高1.74米的赵明福,假定成一个长1.74米,宽0.6米,面积是1.515平方米的椭圆形物体,然后得出坠落点是距离5楼建筑物2.41公尺处的结论,与现实尸体的2.44公尺相当接近,坠落时间是2.5秒。
他也说,若赵明福是在大厦其他楼层的窗口坠下,那坠落速度、着地点和时间等数据都会不同。
自称非专家结论不作准
不过,他稍后却坦承,本身不是鉴证学的专家,因此在报告上的自杀和谋杀说法并不能作准,也不满意本身的实验结果。
冯正仁便苦笑问说,“既然如此,为什么你会在报告上写上自杀和谋杀的推论?我们已经塞满很多理论了,不想有更多理论了。”
证人答说,“我当时以为这只是小事情。”
沙烈胡丁说,人体与椭圆形物体不同的是,人在坠落过程中可能会伸展手脚,形成充满变数的空气助力,因此实验结果总会有落差。
他认为,最理想的方式是利用人体模型来进行实验,而非靠电脑模拟软件。
拒传澳洲物理鉴证专家
另外,皇委会也以时间和成本不足为由,拒绝传召律师公会所找来的澳洲物理鉴证专家鲁尼(Rodney Cross)。
冯正仁指出,听证会最迟将在下周二结束,过后皇委会便会开始撰写报告,在6月25前呈给国家元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