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称假宣誓书不影响炸尸案
纳兹里宣布结案不提控巴拉
尽管私家侦探巴拉针对蒙古女郎炸尸案作出两份自相矛盾的宣誓书,但是首相署纳兹里(右图)表示,政府不会以立下假宣誓书的罪名提控巴拉,理由是这两份宣誓书并未用作法庭证据。
他表示,若要援引刑事法典第199和200条文,提控立下假宣誓书的罪名,除了这份宣誓书必须是虚假之外,也必须在法律方面,被任何法庭或是公职人员所接受。
“但是,巴拉立下的宣誓书并非作任何法庭审讯用途。”
“因此,此举并不构成刑事法典第199和200条文下的罪名,因为有关宣誓书并未被接受为法庭证据。”
总检察署已决定结案
他也表示,经过详细研究,并考量警方搜集的所有证据,总检察署已经决定关闭此案,因为两份宣誓书自相矛盾并不会影响法庭对蒙古女郎阿旦杜亚命案的调查。
他本周一通过书面回复公正党峇都国会议员蔡添强的问题时,如此表示。
回避宣誓书是否虚假
对此,蔡添强(左图)今日就召开记者会,直斥部长的回答非常奇怪,因为部长的答复始终回避巴拉宣誓书是否虚假的问题,相反只是宣布案件已经结案。
“尽管这个案吸引很多瞩目,但是政府最终却没有合理解释的情况下,宣布案件不成立。”
“到底什么是案件不成立?到底巴拉的所提及的东西是否完全没有根据,那么他就应该受到对付,因为他已经破坏国家领袖的名誉。”
梳邦国会议员西华拉沙也表示,这显示政府不能够证明巴拉宣誓书是虚假。
“你不能证明巴拉宣誓书是虚假,你也不能把他提控上庭,所以你给我们这种荒谬的声明。”
指责纳兹里错误诠释
身为执业律师的西华拉沙(右图)更批评纳兹里错误诠释刑事法典第199条文,因为有关条文只需证明相关人士立下虚假的宣誓书,而无关相关宣誓书是否在庭上提呈为证据。
“他似乎把其他元素带进第199条文,声称有关宣誓书必须准备提呈上法庭。”
“但真正的情况是,只要宣誓书是虚假,就可以提控上庭。”
纳兹里是引述一宗1974年的案例,声称第199条文其中一个重要元素是有关虚假宣誓书必须获得任何法庭或公务员基于法律约束或授权接受为证据。
纳兹里声称无意呈堂
纳兹里也声称,巴拉的宣誓书显示后者并未打算将宣誓书用作法庭证据。
他指出,巴拉在宣誓书中只是声称,他立下宣誓书是要表达他对有关当局调查的失望,以及举报其他可能涉及炸尸案的人士,说服他们重新调查此案。
此外,巴拉也认为,没有任何警员会在没有接获指示下开枪射他人的头,并炸毁尸体,并且认为法庭不应该传召两名被告阿兹拉和西鲁答辩。
宣誓书指责纳吉涉及
私家侦探巴拉是因为在24小时内对外发布两份截然不同的宣誓书而成为新闻焦点人物。他曾在2008年7月3日于公正党总部举行的记者会上,发表第一份宣誓书而掀起政坛震撼。
在第一份于7月1日签署的宣誓书中,巴拉宣称从蒙古女郎命案死者阿旦杜亚以及第三被告阿都拉萨口中得知,纳吉曾与阿旦杜亚发生性关系,以及阿旦杜亚是马来西亚与法国潜水艇交易的中间人,曾索取50万美元的佣金。
唯巴拉却在隔日立场大转弯,发布第二份宣誓书,改口撤销第一份宣誓书中牵扯纳吉的7个段落。随后巴拉以及其一家五口,更宣告神秘失踪。其外甥与警方都宣称巴拉人在国外,当时的内政部长赛哈密也指巴拉身在安全的地方。
无论如何,巴拉在失踪超过15个月后,再度现身于共享网络视频 Youtube上大爆料,声称一名据说与罗斯玛关系密切的地毯商人迪巴(Deepak)以500万令吉收买他,要他收回首份宣誓书中针对纳吉的指控。
此外,他也声称,纳吉的胞弟纳兹因也牵涉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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