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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米发回教毒誓力撇上床指控<br>挑战巴金达出庭面对诽谤起诉
Aug 16, 2011 2:31 PM
更新: 6:40 AM

NONE 人民公正党实权领袖安华首宗肛交案的关键证人乌米哈菲达(Ummi Hafilda Ali,右图)今天发回教毒誓,表明不曾与前生意伙伴巴金达敏达(Baginda Minda)有性关系。

她是今天在吉隆坡大使路法庭大厦,入禀文件要求法庭针对她起诉巴金达诽谤的案件作出缺席判决后,发出回教毒誓,力证自己的清白。

“我在斋戒月发誓,我不曾与巴金达上床。若我说谎,就让厄运降临我身上。”

抨击巴金达不敢出庭

乌米表示,她必须捍卫自己的尊严,驳斥众多对她不利的指控。

“若他(巴金达)所言是真的,为什么他不出庭呢?我挑战巴金达现身,为什么他不敢来法庭?”

乌米在8月8日提呈的申请文件指出,她已在7月29日给巴金达发出律师信,提出索求,但后者却没有应要求在8月7日出庭。

案件将在本周五排期

NONE 乌米律师莫哈末凯鲁(Mohd Khairul Azam Abdul Aziz)表示,他们已入禀必要的文件将起诉通知书交给巴金达(左图),甚至在《每日都会》刊登广告,但他却始终没有现身。

他补充,作为第二答辩人的《当今大马》当时已派律师出庭。

莫哈末凯鲁透露,本案承审法官是星甘(VT Singham),而法庭将在本周五进行审讯排期。

挑战安华阿兹敏效仿

另一方面,乌米也挑战公正党实权领袖安华,以及其哥哥兼公正党署理主席阿兹敏和其嫂嫂姗思达(Shamsidar Taharin),同样到回教堂发毒誓。

她指控3人指控她收了国阵的钱而诬告安华。

“如果他们是对的,而且勇敢,我们可以到回教堂做同样的毒誓。为何安华、阿兹敏和姗思达不敢这样做?我准备发誓,但他们敢吗?”

缺庭使案件一度驳回

乌米哈菲达于今年3月17日入禀吉隆坡高庭,起诉巴金达敏达及《当今大马》诽谤,并索偿1亿令吉。

她表示, 《当今大马》3月15日刊登的文章中,引用巴金达在国会发表的言论,指将暴露其丑闻。

不过,高庭在4月13日驳回乌米的申请,因为乌米和她的律师当天都没有出庭。乌米因此在4月25日再度提出申请。

乌米当时指控巴金达是在1998年的安华第一次肛交案后,发言破坏她的形象。乌米当时是该次肛交案的关键证人,而巴金达则是辩方用以证明其公信力不足的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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