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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诚废除恶法不能只做一半”<br>马大学生会促政府撤销大专法
Sep 16, 2011 1:00 PM
更新: 5:03 AM

虽然首相纳吉昨天宣布废除内安法令等小开放政策,但深受大专法令束缚的大学生在表示欢迎的同时,却也批评政府在废除恶法时,“废一半保留另一半”。

马大学生代表理事会今天表示,它对首相纳吉在宣布几项的恶法中,竟然不包括《大专法令》而感到遗憾。

“毕竟《大专法令》是一项与宪法赋予的结社和言论自由相违背的恶法。”

“首相纳吉及国阵政府,如果真有诚意把马来西亚民主化,不要把恶法废除一半,留另一半,如果要废除恶法,就要完完全全,彻彻底底的废除,只有把大专法令永久性废除,那缠绕大学生数十年的紧箍咒才能一并解放。”

大专法成为控制大学生工具

马大学生代表理事会总财政郑天龙在今天文告说明,大专法令自1970年落实以来,孰不知多少学生和学生组织被打压,大学生的基本权益和言论自由日益被剥削,大专法令也间接沦为政府控制大学生的工具。

“虽然大专法令在近几年有进行修改,可是改变却不大,学生同样不能参与政治或政党,大学生办所有活动也必须要经过学生事务处,毫无自主权可言。”

严重扼杀言论自由与公民权

郑天龙补充,从理大苏淑桦事件到马大辩论海啸事件再到国大政治系学生被控事件,从马大校园选举一连串的风波再到最近的校方打压学生会的事件,都清楚显示政府一直滥用大专法令对付被视为“眼中钉”的学生,包括对付那些开记者会的学生。

“此举目的是为了要达到恐吓的作用,严重扼杀了言论自由和公民的基本权利。”

“既然首相纳吉了解到这个国家应该更开放,因而废除过时的无审讯扣留法令,那为何还要保留钳制大专生言论和自由的大专法令?还是政府打算继续进行愚民政策,阻止学生关心政治时事,让学生变成只是懂得读书的一群,而缺乏独立思考,批判思维?”

废学生事务处还学生自主权

郑天龙也表示,要求政府立刻废除大专法令,除了是要归还学生应该享有的参政和问政权,另外一个最重要的,就是废除学生事务处,归还学生会的自主权,让学生会拥有管理校园的权力。

“六七十年代,大学生拥有足够的自主权,当时候并没有学生事务处这个单位,校园设施由学生会监控,学生有份参与拟定大学政策,校园选举全由学生筹办,完全符合校园自主,学生自治的理念与精神。”

他进一步说明,自从大专法令实行后,校园就设立了学生事务处,导致学生会的权力完全被架空,只是一个有名无实的学生团体,甚至就连学生会要办活动也要遭到学生事务处过滤,学生事务处就仿佛变成政治部,专门打压向校方呛声的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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