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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腿被处决主脑却逃过一劫<br>杨伟光案暴露反毒法律荒谬
Apr 5, 2012 6:14 PM
更新: 10:18 AM

“杨伟光后援会”今日对新加坡上诉庭驳回杨伟光挑战总检察署选择性提控之申请深表遗憾,并敦促大马政府应该考虑把此案带上国际法庭,以挽救杨伟光的性命。

“杨伟光后援会”发文告表示,新加坡总检察署在行使其起诉裁量权时,已初步构成对大马籍死囚杨伟光的不公平待遇。

文告表示,这项上诉申请的事实根据是:总检察署经已撤销了所有26项对谢春林(36岁,新加坡籍)的控状,而前者正是唆使杨伟光贩运毒品的幕后首脑。

相反,身为大马公民的杨伟光却被裁定贩运47.27克海洛因,在新加坡“防止滥用毒品法令”(2001年修订)第185条s5(1) (a)下被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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