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正党峇都区国会议员蔡添强成为428大集会后第4名被控的人士,不过他并非因为违反庭令或阻差办公而被控,其控罪是出人意表的抵触禁区法令。

NONE 蔡添强也是公正党副主席,他是出席428大集会时被捕,然后被送往警察训练中心扣留。

他今天在吉隆坡地庭被控。根据控状,蔡添强在4月29日凌晨2点半在警察训练中心,没有根据警官拉惹古柏(A.Rajakopal)副警监的指示,即拒绝离开在1975年禁区指令下被列为禁区的地点。

因此,他被控抵触了1959年禁区法令(Akta Kawasan Larangan dan Tempat Larangan 1959)第4(2)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第7条文下判刑。一旦罪成,他将面对最高监禁2年、罚款1000令吉或两者兼施的惩罚。

针对今天的提控,蔡添强表示不认罪,获准以500令吉保外。

罕见省略过堂进入审讯

值得一提的是,地庭并没有订下过堂日期,反而马上择定7月23日开审,审讯期从7月23日至27日。

一般案件,法庭会择定一个日期进行过堂,确保控辩双方做好准备才择期审讯。

此案的承审法官是马末阿都拉(Mahmud abdullah),主控官由检控组副主任莫哈未哈纳菲(Mohd Hanafiah Zakaria)领队,辩方代表律师则是拉蒂花。

哈纳菲在庭上建议的保金为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惟拉迪法柯雅反建议无须保金,只需担保人即可。

将参选没有潜逃的风险

拉蒂花提出的“零保金”理据,包括蔡添强是一名国会议员,并拟在来届大选中竞选。

她续说,蔡添强目前也在2件刑事案中被控,没有潜逃的风险。

拉蒂花申诉,控方建议的5000令吉保金过高,带有惩罚意味,而这只是一宗轻微罪刑,因其最高惩罚是入狱2年。

法官则不表认同说,“这宗案件可被判监禁2年,绝非小罪刑,我觉得这种说法不对。”

“再者,如设下保金与担保人,才能迫一个人出庭。”

审讯神速控方超有信心

拉蒂花在休庭后说,法庭没有择定过堂日期,反而直接在7月下旬进入审讯,非常神速,显示控方非常有信心。

她讥讽的说,“这么的神迅,显示控方超级有信心。”

她表示,蔡添强在428集会上被捕,被带返警察训练中心(Pulapol),后来在4月29日凌晨12点多获释。

“他是12点多获释的,(警察训练中心)怎么就变成一个禁区了呢,明显的,控方挑上蔡添强是存有恶意的。”

警方斥煽动后加以逮捕

蔡添强表示,本身在集会当天下午5点多被捕,警方晚上要释放他时,他没有马上离开,反而向其他被扣者提供辅导,并与值勤警方交涉,冀望警方将被扣者载至警 察训练中心大门口即可,而不是其他地方。

他透露,警方约在凌晨2点多指他煽动其他被扣者,因此再次逮捕他。

“我被逮捕,双手也被锁上手铐。警员联络其他警局要我把关押在警局扣留所,但扣留所已爆满,于是就把我锁在一部车里,直至凌晨5点半才释放我。”

有信心不会失议员资格

曾在咬警案中险失议员资格的蔡添强有信心,不会因为此案而失去议员资格。

蔡添强表示,这种审讯相当费时,不会这么快有结果,再者届时民联执政后,也会废除所有恶法。

蔡添强表示,只要恶法存在一天,就频有反对党与非政府组织人士被控。

他也相信,若是司法与法官公正,本身最终会无罪释放。

蔡添强3度因净选盟被控

这已是蔡添强第3度因净选盟被控。

蔡添强随净选盟于2007年12月11日赴国会大厦请愿集会,被控蓄意咬警,随后在《刑事法典》第332条文下被控。

推事庭判处蔡添强监禁6个月监禁及罚款3000令吉,后来获得高庭减刑至罚款2000令吉或监禁2个月,令他保住议员资格。

蔡添强也参加2007年净选盟集会,而与另16人被控非法集会。

地庭原本于2010年11月裁决17人非法集会表罪不成立,唯高庭今年2月29日推翻地庭的裁决,谕令蔡添强等人出庭自辩。

蔡添强目前已针对高庭裁决提出上诉。

目前,蔡添强也被另一宗官司缠身,他被控在2008年1月在双塔楼参加反通膨集会。

好意提醒被扣者却被扣

《当今大马》读者Aun Fah Leo的 “人在现场”投书 指出,蔡添强在4月29日凌晨1点左右,在警察训练中心即将获释时,发现警察准备巴士,要把获释者载到大使路巴士总站释放。

由于许多被扣者亲友都在警察训练中心大门外等候,为了不让他们扑空和奔波,蔡添强在营内大声提醒众被扣者,若有亲友在大门外等候,则不要上巴士,应该直接步行到大门。

“他的举止导致被警察扣上手铐被押去某个地方了。”

“在他被扣上手铐的时候,我拍了照片,可是不幸的被一名警员看到,走过来强迫我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