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首长林冠英挑战,马华总会长蔡细历拿出勇气和政治道德,重复诬指他和前女职员有亲密关系以致其太太致伤她的谎言,以便两人可以起诉诽谤,为孩子讨回清白。

“如果马华和蔡细历有证据,那么请公开,好让我和我太太可以在法庭起诉他们,证明我们的清白,这不是为了我们自己,而是为了我们的孩子。”

他促请国阵及马华停止龌龊政治的肮脏手段,因为人民已经厌倦他们诬蔑、人格谋杀的举动,并希望可以回到公共问题的讨论,特别是如何肃贪及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才是每个马来西亚人关心的事。

“我对蔡细历的问题是:你敢不敢公开重复一遍这个谎言,好让我们到法庭讨回清白?”

自认不比蔡细历厚脸皮

林冠英今天发文告表示,对蔡细历把外遇色情光碟曝光后,辞去所有政治职位的经历比作有勇气和政治道德承担责任,感到惊讶。

“我完全同意蔡细历,因为林冠英不是蔡细历,我不像蔡细历那样‘勇态’毕露。看来,我在1987年内安法令下被无审讯扣留以及1998年因维护未成年的强奸案受害者,而被关入加影监狱,似乎都不能和蔡细历的勇气相比。”

“难道承认个人道德丑闻后,蔡细历就没有错,且可以转型成为勇士?我只能够形容蔡细历的勇气为厚脸皮。”

“我不明白蔡细历为何挑战我承认与前女职员的秘密关系?因为根本没有这回事。为何挑战我的太太承认致伤前女职员?事实是,我的太太从来没有致伤过任何人。”

称孩子再度被流言影响

林冠英表示,蔡细历显然支持马六甲马华主席颜天禄的胆小行为,滥用议会特权及躲在免控权后面。但既然谎言由国阵及马华领袖直接冲着他而来,他有责任保护家人及要蔡细历拿出凭据。

“难道我不愿意回应流传许多个月的网络流言,以及我决意起诉散布流言的人士,也是有罪的表现?”

“不像马华,我从来没有滥用国会特权,在国会内对蔡细历的私人道德丑闻进行人身攻击。蔡细历本身最清楚,当时对他进行最严厉攻击的是以马华前会长翁诗杰为首的众马华领袖,以致他在马华党争时被开除。”

他质问,自从其15岁的儿子遭《巫统在线》、巫青团团长凯里及国阵网络兵团诬蔑性侵犯女同学中伤后,如今要再次被流言影响是否合理。

不满被归咎没否认谣言

针对《光明日报》今日刊登的声明,林冠英在另一篇文告表示,他早知道公开对抗自称北马第一的华文报会面对很多无法预想的后果,但为了保护和捍卫家庭的尊严,他被逼要这样做及作最坏的打算。

“我实在不能接受,整件事乃因为我没有及早否认匿名传言,而让人标签我是祸首、这是我惹的祸,反观真正散播谣言、诬赖我的人却能逍遥法外,不必面对公众谴责或媒体审视。”

他说,作为州政府,他愿意接受人民的监督,同样的《光明》作为掌握第四权的媒体,也应该受到人民及读者监督。

读者判断是否秉公处理

林冠英表示,《光明》的声明显示它已决定在此事的“立场”,即:第一、当谣言在网络上满天飞时,就要立刻回应,即使那是国阵枪手在网上的乱枪。

第二、如果你没有天天即时回应,就是你的错,而大错并不在于那些造谣者。第三、在逻辑上,“旧”新闻可以经过包装、如假包换,再炒上封面,变成好像新闻人物才刚发表的言论,制成“新”新闻。

尽管不认同《光明》透过声明传达上述3个“立场”,但林冠英尊重《光明》的权力与选择。至于《光明》是否诚如该报所言的“秉公处理”,就让读者来判断。

“我们相信,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称落井下石及对号入座

林冠英不忘解释,其实他从来没打算回应刊登在2012年7月4日《光明》“亮剑”的专栏文章。但事缘在2012年7月3日晚上,当报导及评论出街后,《光明》执行总编辑陈爱珠在遇到他的新闻助理王丽丽时竟交代她:“这篇‘亮剑’写得很好,你叫首长一定要看。”。

“这种传话和“交代”,让我觉得代表《光明》的高层显然“冲着我而来”,也有落井下石、幸灾乐祸之嫌。”

“诚如我昨天在声明所说的,虽然我是首席部长,但是也没有必要每天对躲在网络及面子书后面的匿名谣言作出回应,我们也不应酬捕风抓影的人。”

“但是身为一个丈夫、一个父亲,当事件被马华挑起后,我有权利保护我的家庭。我昨天的声明,只字未批《光明》为造谣者,是该报自己对号入座。”

高喊知情权却没查真相

林冠英表示,《光明》的声明虽称,旨在让当事人澄清真相和追究谣言的始作俑者,唯遗憾的该评论除了非议他没有在网络开始流传之际出来解释,《光明》丝豪没有欲找出真相的意图,更没提到作出指控的马华代表,应在州议会外重复指控,以正视听。

他说,声明中所谓的“知情权”,理应针对“吁请马华在议会厅外重复,不要躲在议会免控权内”,以证明清者自清,浊者自浊。

“为何《光明》没有追问造谣者证据何在?媒体有责任追查新闻真相,通过求证、求证、再求证,不能草率让未经证实的新闻出街。”

新闻处理手法制造假象

林冠英表示,媒体向来秉持的“据实报导”理念,意味媒体不能把当时当事人没有说过的话,或者是之前曾经讲过的东西,当成新闻大标题来重炒。唯《光明》处理新闻的手段,却为读者制造假象。

“我太太周玉清在7月3日的记者会上,并没有说过“我没打老公”,正如《光明》在今日的声明中所承认,周玉清并没有这么说,是《光明》自行诠释“我没打老公”。”

“我也向当天采访周玉清记者会的马六甲《光明》记者查证,对方证实并没有在新闻报导,写过“我没打老公”的字眼。”

“《光明》的声明牵强地说,为了佐证周玉清说明的连贯性,让读者温故知新,本报图文引述林冠英去年4月25日在记者会被发现额头贴有胶布时的回应,他当时解释,伤口是自己抓伤”。”

“这是否也意味着,《光明》把我一年余前说过、与此事无关的话,硬塞在今年7月3日封面新闻报导中,处理新闻的手段为读者制造假象,以为都是同一天发生的新闻,难道只是纯粹温故知新?”

没追究失误唯损公信力

他说,若是针对行政的错误报导,他尚可不加以追究。正如在2012年6月26日及27日,刊登在《光明》D2版、由《光明》新闻主任周秀惠亲自撰写的“东方惠”专栏,分别题为《没时间》及《两难》的评论,皆在影射及嘲讽他身为首长,没时间会见全国公共及民事雇员职工会的代表,以及不敢冒险与职工会会面。

“事实上,我的助理诺戴安娜早在2012年6月23日,发表一项声明给各媒体,澄清首长办公室经过查证后,从未收到有关职工会的求见函件,更没有任何助理接到该会代表的任何要求,因此职工总会主席奥玛说州政府反应冷淡的指控是不实的。”

“基于该文告仅以国文传送,《光明》也没有刊登这篇文告。这一点,我绝对尊重《光明》作为媒体的自主权,但以报馆高层撰笔的专栏,却继续以不确实的论据误导读者,有违《光明》在这方面的公信力。”

他说,可以不追究行政报导或评论上的失误,但涉及妻儿的新闻则必须极力捍卫、保护他们才能够活得有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