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行动党士布爹区国会议员郭素沁质问交通部,为何把“自动执法系统”(AES)私营化,让私人公司从中受惠。
她说,根据财经报章《The Edge》的报道,交通部把摄像和监察车辆速度的工作私营化,并交给两家公司管理,即一家监察半岛中部与南部地区,另一家则监察北马丶沙巴丶砂拉越和纳闽地区;往后,有关交通传单所收到的罚款,有一部分将分给这两家公司。
郭素沁在今天文告指出,“根据该报道,私人公司分享罚款利益的方式,以发票数量与实收罚款计算。以目前全国车辆数目计算,私人公司在一年之内可收取数以亿令吉计!”
郭素沁指出,政府将和私人公司缔结合约,阐明分享利益的条件,而“特许经营权”至少签订5年,不管日后谁当政府,都得履行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