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借款1亿赴巴布亚投资
吉打官联公司伐木计划失败
吉打州政府底下的官联公司被揭在未获董事局的批准之下,就擅自借贷4400万美元(1亿3400万令吉)赴海外投资,而且以失败告终。
根据《2011年总稽查司报告》,这笔贷款是由吉打州机构(Kedah Corporation Bhd)董事经理和总经理申请,以在巴布亚新几内亚进行伐木和种植计划。吉打州机构也是吉打州大臣机构(PMKed)属下的公司。
“这笔贷款是通过一家伦敦的顾问公司Capital Investment Agency获取的。”
吉打州政府底下的官联公司被揭在未获董事局的批准之下,就擅自借贷4400万美元(1亿3400万令吉)赴海外投资,而且以失败告终。
根据《2011年总稽查司报告》,这笔贷款是由吉打州机构(Kedah Corporation Bhd)董事经理和总经理申请,以在巴布亚新几内亚进行伐木和种植计划。吉打州机构也是吉打州大臣机构(PMKed)属下的公司。
“这笔贷款是通过一家伦敦的顾问公司Capital Investment Agency获取的。”
报告也补充,尽管这个贷款随后2010年1月已经取消,但是这家顾问公司还是获得吉打州机构在2009年1月至2010年10月期间,支付其中160万令吉,作为获取贷款的佣金和法律费用。
这个贷款之所以取消,是因为借贷者发现吉打州机构无法偿还贷款。
报告指是高风险投资
稽查报告也形容,有关伐木和种植计划是一项“高风险投资”,吉打州机构是和一家巴布亚新几内亚公司MAS机构(MAS Incorporated)在2008年10月12日签署合约,然后再以3121万令吉的代价购买MAS机构的70%股权,以投资后者涉及11万4429公顷土地的伐木和种植计划。
除此之外,吉打州机构也在2008年向MAS机构缴付一笔421万令吉,作为“商誉和动员”费用。
不过,这项计划最终却因为“高昂成本、地形、(MAS机构)与地主的关系和风俗地权利”问题而被终止。
根据稽查报告,吉打州机构和MAS机构之前的合约事先也没有提呈给州法律顾问进行研究,而公司管理层也是等到合约签署13个月后才把计划建议书提呈给董事部批准。
另一笔贷款也未获准
除了Capital Investment Agency所安排的贷款之外,吉打州机构也同样未经董事部的批准之下获取另外一笔246万令吉的贷款。
此外,报告也发现,吉打州机构有多达57万9838令吉付款,也没有任何辅助文件。
这包括吉打州机构董事经理和总经理所申领的7万3518令吉出差费用,用来前往巴布亚新几内亚和澳洲。
澳牧牛场计划也失败
除了巴布亚新几内亚的计划,稽查报告也发现吉打州机构在2008年10月签署一份联营合约,以在澳洲进行一场牧牛场计划,不过这项计划同样失败收场。
根据合约,吉打州机构必须支付100万令吉的商誉费用、500万美元(1520万令吉)的投资研究费用,以及2000万美元(6080万里令吉)来购买资产。
吉打州机构在回应时就表示,这项投资计划是因为“超越吉打州机构的财政能力”而提早中止。
“吉打州机构已经通知其伙伴。根据合约,这项决定将没有法律后果。”
承认未获董事部批准
针对巴布亚新几内亚的计划,吉打州机构则承认,他们是未经董事部批准就获取贷款,不过它并没有解释其原因。
它也表示,相关付款记录可能在2010年搬迁办公室时遗失。
它也解释,他们支付给MAS机构的商誉费用是用来进行“土地探索和游说工作”,而动员费用则包括“勘察土地、租用办公室、薪水和研究木材”。
“吉打州机构已经发函要求MAS机构偿还它针对计划所付的136万令吉。”
三年总共亏损279万
它也补充,该公司是和Capital Investment Agency达成口头协议后,支付160万令吉来了结此事。
稽查也发现,吉打州机构连续3年的面临亏损,分别是151万令吉、97万令吉,以及31万令吉。
吉打州机构截至2011年底,也拖欠母公司1033万令吉。
付钱维修幽灵廉价屋
另一方面,稽查报告也揭露,吉打州政府曾经针对三家不存在的廉价屋单位,支付一笔2万9800令吉维修费用。
此外,州政府也曾经针对10个廉价屋的维修工程缴付1万4740令吉,但是这项工程都没有完工。
报告也发现,州政府曾经几次多重支付款项给同样的工程,或是为未完成的工程支付全额款项。其中一个例子就是州政府支付3000令吉来装置两个风扇,但是最终却只是装置一个风扇,另外一个例子则是完全没有装置风扇。
总稽查署总共检查吉打州79个廉价屋计划,总共涉及1万2749个单位。
5家承包商同一家庭
报告也指出,州政府曾经通过直接协商的方式,将三个廉价屋计划的维修工程,颁发给40家承包商,总值385万令吉。
这已经违反一项州指南,即只有20万令吉以下的合约才能通过直接协商方式颁发出去。
在这40名承包商当中,总稽查署也发现其中5家承包商是来自同一个家庭,而他们总共获得255万令吉。
总稽查署也发现,其中一家承包商并未向公司委员会注册,而该公司是通过代理公司收款。
死后继续获得福利金
总稽查署也发现,吉打州福利局在派发福利金时出现疏忽,在受惠者去世后仍然派款,涉及数目高达17万8180令吉。
此事是发生在2005年至2011年7月之间,总共涉及94人。他们都是来自锡区、亚罗士打和古邦巴素。
“稽查队伍发现,这项款项之所以会付给去世的受惠者,是因为福利局行政组和财务局之前没有协调......这些款项甚至是在关档之后继续支付。”
福利局在回应时表示,该局已经从44名逝世受惠者的账户追回其中10万8560令吉,剩余的款项还在追讨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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