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拉未见面授权另立宣誓书
阿美力促神秘律师自行招认
尽管律师公会主席林志伟公开呼吁拥有证据的人士挺身举报参与草拟第二份宣誓书的律师,但是私家侦探巴拉的律师阿美力(Americk Sidhu)表示,巴拉不曾见过这名“神秘律师”,更不知道其身份,因此无从举报。
“(第二份宣誓书)是在他不在场的情况下草拟,而他也不曾同意宣誓书的内容。”
“他现在只能证实,他不曾指示任何律师草拟第二份宣誓书;当第二份宣誓书草拟时,他也没有出现在任何律师前面。第二份宣誓书的内容完全虚假。”
阿美力也建议,基于事情严重,律师公会应该广发电邮给所有会员,以要求这名“神秘律师”自行招认,以免波及无辜。
尽管律师公会主席林志伟公开呼吁拥有证据的人士挺身举报参与草拟第二份宣誓书的律师,但是私家侦探巴拉的律师阿美力(Americk Sidhu)表示,巴拉不曾见过这名“神秘律师”,更不知道其身份,因此无从举报。
“(第二份宣誓书)是在他不在场的情况下草拟,而他也不曾同意宣誓书的内容。”
“他现在只能证实,他不曾指示任何律师草拟第二份宣誓书;当第二份宣誓书草拟时,他也没有出现在任何律师前面。第二份宣誓书的内容完全虚假。”
阿美力也建议,基于事情严重,律师公会应该广发电邮给所有会员,以要求这名“神秘律师”自行招认,以免波及无辜。
惊讶西塞尔卷入风波
地毯商人迪巴是在日前向伊斯兰党喉舌网站《哈拉卡》揭露一对“丹斯里律师父子”,涉及协助首相纳吉夫妇草拟巴拉的第二份宣誓书,以撤回巴拉第一份指控纳吉与蒙古女郎阿旦杜亚关系亲密的宣誓书。
阿美力认为,迪巴的言论似乎影射著名律师西塞尔阿布拉罕(Cecil Abraham,左图)和其儿子苏尼尔(Sunil)卷入这宗风波。
他声称,对此事大吃一惊,因为在他的认知当中,西塞尔是一名高度廉正的人。
“我要表明,我对这些指控感到极度惊讶,因为我本身认识西塞尔。他是一名高度廉正的律师,为律师公会奉献了至少40年的贡献,并且获得熟识他的人的高度敬仰,不管是私生活或专业领域。”
反贪会澄清未涉会议
此外,反贪会运作审查小组今天也主动澄清,身为其中一名小组成员的西塞尔,当初并没有出席检讨巴拉宣誓书案件的会议。无论如何,反贪会没有证实或否认,西塞尔有无涉及草拟巴拉第二份宣誓书。
自上周起,《当今大马》曾多番尝试联络西塞尔阿布拉罕,包括电话、电邮和亲手递函至其律师楼,希望他厘清真相,但始终没有获得回应。
坚称首份宣誓书真实
阿美力(右图)今日在电邮向《当今大马》坚称,第一份宣誓书内容是真实的,而巴拉是因为受到胁迫才会签署第二份宣誓书,撤回第一份宣誓书。
他表示,尽管第二份宣誓书声称巴拉是在受到胁迫的情况下才会签署第一份宣誓书,但是第二份宣誓书却未注明,其当事人遭到逼迫与胁迫的原因。
“第一份宣誓书是我当事人花了两个月来撰写,并且最终确认,所有细节都是一再的核查,确保最高的精准度。”
“根本没有任何理由,让我的当事人撤回(第一份宣誓书)内容,除非他被迫这么做,而这现在是相当明显。”
妻儿安全受胁才改口
阿美力坚持,“让我讲清楚,我当事人不知草拟第二份法定宣誓书的律师之身分。”
“他没有指示任何律师这么做,这是因为他的第一份宣誓书,在其信仰与认知里都属正确。因此,根本没有必要修改。”
阿美力叙述4年前的情况,坚称巴拉是因为妻子与孩子安全受到威胁,才被迫签下第二份宣誓书。
“在2008年7月4日早上,当我的当事人被关在吉隆坡中环车站的希尔顿酒店的一间房间时,他拿到第二份宣誓书。迪巴(Deepak Jaikishan)、其兄弟迪纳斯与一名苏雷斯助理警监也在同一个房间。”
未读过宣誓书就签名
阿美力表示,迪巴(左图)约上午8点接到酒店接待人员的来电,称文件已送抵酒店,迪纳斯就去拿上来。
“数分钟后,一名年长巫裔男子上门,他的名字是再那阿比丁(Zainal Abidin Muhayat),他介绍自己是宣誓官,接着就认证巴拉在第二份宣誓书的签名。”
“巴拉并没有阅读第二份宣誓书的内容,(对方)仅是要求他签名。宣誓官之后就签名并盖章。”
地址是西塞尔办公室
阿美力也说,这个盖章附上的地址是Suite 17.01, 17th Floor, Menara Pan Global, Lorong P Ramlee, Kuala Lumpur,而有人指称这个地址在2008年是祖拉菲克与伙伴律师楼(Zul Rafique & Partners)的地址。
西塞尔也是祖拉菲克与伙伴律师楼(Zul Rafique & Partners)的资深伙伴。
“我推断,这名宣誓官是在这个办公室工作,除非他用假地址。”
“这名宣誓官要求,当迪巴载巴拉到Prince Court酒店出席上午的记者会时,必须确保他向我的当事人(巴拉)指出其办公室所在。”
另一律师被安排发言
阿美力表示,由于宣誓官只能在注册地址进行宣誓与签名,因此他必须确保巴拉(右图)知道其办公室位置,但迪巴没有向巴拉指出有关办公室的地点。
“在Prince Court酒店内,巴拉被扣在大堂楼上的某个地方,他被引荐给一名名叫阿鲁南巴蓝的律师(Arunampalam),这名律师经迪巴安排而出现在现场。”
“律师告知巴拉,勿向仍在大堂里(等候)的记者发言,而他将会代表发言。”
阿美力表示,巴拉之前不曾见过阿鲁南巴蓝,更没有委托后者在记者会上代表他。
“在这场记者会,阿鲁南巴蓝将第二份宣誓书副本派给所有记者,并告诉媒体,巴拉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被迫签下第一份宣誓书。”
必须离国至纳吉接棒
不过,阿美力声称,巴拉在整个事件唯一被胁迫,就是受到迪巴与纳吉胞弟纳兹因(Nazim Tun Razak,左图)威胁其妻子和孩子的安全,而被迫签下第二份宣誓书。
阿美力表示,巴拉稍后已揭发此事,而迪巴与纳兹因皆不曾否认这些指控。
《当今大马》曾寻求纳兹因的回应,但是却不成功。《当今大马》记者曾在2009年12月于国家回教堂当面质询纳兹因,但后者只是简单答称, “我没有什么要说” 。当时纳兹因是到其父亲敦拉萨的坟墓弔祭。
不过,纳吉却否认巴拉的指控,指那是“轻率的声明”。
阿美力也说,当巴拉在记者会现场时,其妻子与孩子身在白沙罗市中心的移民厅,跟迪巴一名黄姓(Wong)女秘书一起,并在仓促情况下申请国际护照,好在短时间内离马。
“这是迪巴设定的其中一个条件,其背后的势力保证迪巴妻子与孩子的安全...即他们必须马上离开大马,直至纳吉上任为首相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