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4点43分更新
槟城政府今日向中央政府发出最后通牒,若没有在两周内同意让槟岛及威省市政局举行地方议会选举,将会入禀联邦法院状告中央政府。
槟州首长林冠英今日在隆市召开记者会时表示,届时槟州政府将连同前国民醒觉运动主席拉玛克里斯南,“绕过”高庭并直接入禀联邦法院,要求裁决槟州政府有权举行地方选举。
“州政府已经表明立场,地方政府选举在联邦宪法第9目录下属于州属事务,而在联邦宪法第9目录及第113(4)条文之下,州立法机构有权举行地方政府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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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城政府今日向中央政府发出最后通牒,若没有在两周内同意让槟岛及威省市政局举行地方议会选举,将会入禀联邦法院状告中央政府。
槟州首长林冠英今日在隆市召开记者会时表示,届时槟州政府将连同前国民醒觉运动主席拉玛克里斯南,“绕过”高庭并直接入禀联邦法院,要求裁决槟州政府有权举行地方选举。
“州政府已经表明立场,地方政府选举在联邦宪法第9目录下属于州属事务,而在联邦宪法第9目录及第113(4)条文之下,州立法机构有权举行地方政府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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