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玉叶奸杀案激起了民间对司法不公的批评和反思,惟,经常伸援性侵受害者的社会工作者提醒,除了聚焦审讯理据和结果,人们也应该关注检调过程对受害者极其不友善的问题。

妇女援助中心社工主任王妤娴透露,当局在收集证据过程时,常忽略性侵犯受害者情绪和需求,以致后者在面临身心打击后,还必需往后遭遇多重的伤害。

王妤娴是在昨晚假隆雪华堂举行的“迈向公义社会:从朱玉叶案谈司法改革的出路”讲座上,敦促检调单位更妥善和细腻地处理性侵案件。

该长达3小时的讲座是由隆雪华堂社经委员会、《当今大马》中文版、雪隆福建会馆社经组联办,其他主讲人有律师兼行动党霹雳州双溪古月州议员梁卓经,以及公正党峇都区国会议员蔡添强。主持人为文化出版工作者张溦紟。

 

身心受创难以立即报警

NONE 王妤娴(左图)以8年社工经验娓娓道来,性侵受害者在案发后普遍都会陷入不知所措、震惊及惶恐的情绪中,难以自拔。

他们事后都需要先平复心灵创伤,有的甚至要花上一个月,才拿出勇气踏进警局大门报案。如此一来,要求受害者在72小时内报警,是十分苛刻的要求。

她指出,遗憾的是,警方调查官却无法体恤这点,反而严苛要求受害者在案发“黄金72小时”内投案,更不能洗净身体,以便收集证据。

惟调查官没顾虑到受害者遭受奸辱后,会感觉“恶心”而清洗身体,以去除羞耻感。

调查官责骂害者“笨蛋”

“一般人感到肮脏,比如淋到雨,你回家第一件事是冲凉嘛,这是人性正常反应。”

“若你说案件发生了一个月(才报警),调查官紧接就问,‘你为什么这么笨?你不知道一个月后,所有证据都(洗)完了吗?’”

“(但)为什么这些受害者想要冲凉时,会被医院、警察视为笨蛋行为?”

她说,有些调查官甚至在受害者凌晨报案后,要求“立即”会晤他协助调查,形同折磨已疲惫不堪的受害者,“若隔天才去见调查官,就会挨骂。”

问话使到受害者留阴影

除此之外,警方也往往因为破案压力,在调查过程往往不能体恤,甚至严苛对待受害者。

王妤娴举例说明,一名受害者4年前不幸遭到陌生人强暴约半小时,事发后就立即向警方投案。

“当警察要求受害者画出(疑犯)素描,她(受害者)回答,‘(现场)太暗,我画不到。’那个警察就(反)问,‘诶,你被强暴30分钟,怎么可能不知道那个人长什么样子?’”

她指出,该名受害者便起身离开,“如果你是当事人,(警察)这样处理,会让你留下什么阴影?”

院方指示回家或灭证据

除了警察,当受害者遵守程序,去医院接受妇科医生检查时,经常同样要碰上种种的障碍。

例如,医院相关专科医生没有值班,或者一些小城镇医院根本没有妇科医生,则会被要求隔天再来,或转去其他城镇医院。

王妤娴斥责院方类似的做法会让体内证据遭到“污染”,未来上庭难免遭辩方律师的挑剔和剥削,以致要定罪强奸犯难上加难。

“在马来西亚审讯,强调证据必须要完美,但每个单位有可能出现状况,我们要证明(性侵犯)案件毫无疑点,是天方夜谭。”

 
拍肩认人程序十分残忍

此外,王妤娴也揭露,警方召唤受害者认人程序十分“残忍”,因为受害者需要近距离指控嫌犯。

“不是电视剧CSI那样隔着玻璃指证,你必须走进房间,里面有一排人(嫌犯)。”

“然后你需要站在他(嫌疑人)旁边,把手放在(嫌疑人)肩膀上面,(对警方而言)这叫认人程序(Identification)完成。”

王妤娴指出,这一切会让受害者和其父母在过程中,饱尝压力煎熬。

她感叹当局处理性侵犯案件中,没注意小细节,以致打击受害者及家属的情绪。

因此,她要求警方和医院改变既有想法,尝试从受害者角度思考,营造对受害者友善的环境,更吁请在场观众易地设想,支援受害者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