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柔州房屋与地产局法案》因赋权苏丹而掀起争议,宪法专家和社运分子担心该法案违反我国君主立宪制度。不过,柔佛政府在捍卫该法案符合州宪法的同时,并归咎《当今大马》报道不实。

掌管房屋及地方政府的柔州行政议员阿都拉迪夫(Abd Latiff Bandi)接受《马来西亚前锋报》询问时,指责《当今大马》报道相关法案赋予柔佛苏丹更大权力并不正确,并宣称陛下在涉及房屋课题上可以提供劝告和接受劝告。

柔机构法令是先例

阿都拉迪夫(左图)指责《当今大马》,形容苏丹似乎也有更大的权力,是存有恶意及刻意扭曲。

他说,州政府之前在提呈《1968年柔州机构法令》时,也纳入相同的法令。

“柔佛机构如今已经发展成为一家受到州内和国际上著名的公司,并且证明成功。因此,别把设立房屋局变成一个课题。”

“《当今大马》在发表类似足以混淆州民的新闻前,必须了解州宪法。”

他强调,设立该局的宗旨是为了方便州内房屋与地产交易,以便一切事务可以交由同一个机构处理。

未回应苏丹行政权

事实上,《当今大马》前日曾致电索取阿都拉迪夫的回应。当时被询及法案赋予柔州苏丹的行政权时,阿都拉迪夫解释,这是因为柔州宪法阐明,“所有权力都是以统治者之名来履行”,因此法案内容并无不妥。

“对柔州而言,这不是一件特别的事情。”

询及在《2014年柔州房屋与地产局法案》下,苏丹是依柔州大臣劝告行使权力,还是可自行履行权力,阿都拉迪夫并没正面回应。他仅重申,“所有权力都是以统治者之名来履行”。

首个州属赋权苏丹

此外,《前锋报》在另一篇题为“苏丹获得行政权?”的新闻,则报道一旦柔佛通过上述法案,将成为第一个赋予苏丹参与州政府行政的州属。

该报也引述数名社运分子的谈话,指州政府的做法违反君主立宪制度。

社运分子凯鲁安华希望,柔佛苏丹应把州土地事务继续交给州政府管辖,但是陛下可以在出现状况时提供意见。

另一名社运分子安努亚沙里则敦促州政府展延这项法案,以便向人民解释其影响。

“人民必须被告知,因为此事不曾在民主制度下发生,人民必须知道发生什么事,因此请详细告诉我们。”

“但是,我个人看法是,王室不应该涉及,因为政府管理这种事情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