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澄清蒙女非遭C4炸尸
律师坚称西鲁被栽赃嫁祸
联邦法院今天进入蒙古女郎谋杀案上诉审讯第二天。主控官顿阿都马吉继续陈词,要求联邦法院五司推翻上诉庭无罪释放的裁决。
滚动报道
联邦法院今天进入蒙古女郎谋杀案上诉审讯第二天。主控官顿阿都马吉继续陈词,要求联邦法院五司推翻上诉庭无罪释放的裁决。
顿阿都马吉昨天驳斥警方栽赃陷害第二被告西鲁说法,强调后者出国公干时带着自己的住家钥匙,因此警方不可能将阿旦杜亚的金饰放入其外套。不仅如此,警方也在西鲁车上找到染有血迹的拖鞋。
此外,顿阿都马吉也声称,第一被告阿兹拉的不在场论调,证据薄弱不足为信;而且,手机通话记录显示,他在命案时,身在命案现场的本查阿南。
挑战上诉庭无罪判决
西鲁与阿兹拉被指控在2006年10月19日在沙亚南武吉拉惹的丛林内,谋杀28岁的蒙古国籍女子阿旦杜亚。
本案最初在2009年沙亚南高庭开审,其后两人被判处罪成和死刑。案件另一名被告,政治分析师兼时任副首相纳吉的密友拉萨巴京达则被判教唆谋杀表罪不成立,当庭获释。
不过,上诉庭在2013年8月23日裁决高庭严重错判(serious misdirection),因此推翻后者的决定,改判西鲁和阿兹拉无罪释放。而总检署随后向联邦法院上诉本案。
以下是今天审讯的滚动报道:
3.00: 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阿里芬询问,西鲁是否被陷害,卡马鲁表示认同。
阿里芬接着要求卡马鲁,将西鲁在早前抗辩环节时,关于此事的相关部分呈上庭。
卡马鲁同意在迟些的审讯日这么做。案件接着展延至明日续审。
2.45: 卡马鲁说,西鲁车内拖鞋上,疑似属于阿旦杜亚的血迹,无关紧要。
他解释,阿旦杜亚之死“可能与爆炸伤害有关”,调查团队在案发现场连一滴血都找不到。
他补充,化验结果也无法断定,这些血迹是属于阿旦杜亚的。
“所以,如果所找到的血迹……它与什么有关?(阿旦杜亚)死因不是会溢血的枪击或刀刺。”
不过,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阿里芬说,即使血液化验结果不确定,但它也与阿旦杜亚母亲的血液样本一致。
“它建立了一些联系……为何会有一个拥有血迹的拖鞋,他(西鲁)必须解释。”
卡马鲁接着说,西鲁的汽车于2006年11月3日至6日期间,也就是他被怀疑干案的期间,是在其同僚的保管中。
他说,这个拥有血迹的拖鞋,是于11月9日突然被发现的。
1.41: 卡马鲁反击控方指警方没有钥匙,不能在西鲁家中捏造证据的说法。他说,西鲁的钥匙已经交给其上司,即警察特别行动部队副指挥官马斯特(Mastor Mohd Ariff)。
马斯特当时飞往巴基斯坦逮捕正在执勤的西鲁,西鲁是时任首相阿都拉的保安团队之一。
卡马鲁说,马斯特接着把钥匙,交给前往西鲁住家的下属。
惟他补充,当马斯特供证时说,他交给下属的钥匙,并非西鲁住家钥匙。
“他说,他交给(下属)的钥匙已磨损,而这些是新钥匙。”
“他有另一套钥匙,这些钥匙从何而来?”
“如果警方已经有这些钥匙,并前往该住家,然后才发现首饰,那这是不安全的证据。”
卡马鲁说,控方已忽视存有另一套钥匙的事实。
下午1.20: 古迪结束陈词,审讯短暂休庭。
第二被告西鲁代表律师卡马鲁希山(Kamarul Hisham Kamaruddin)接着陈词,回应西鲁住家找到阿旦杜亚首饰一事。
他说,西鲁并没引导警方到他家中发现该首饰。他也认为,这个情节仿佛是经过精心策划般。
反之,他说,警方在西鲁家中找到首饰后,才唤在屋外等待的西鲁进去。
“当他被唤入屋内后,他才被要求摆好姿势拍照。”
中午12.35: 案件续审。阿兹拉和西鲁通过法庭旁门进入庭内,坐在被告栏内。
由于两人在庭外一直躲避镜头,因此摄影记者迄今无法拍摄两人的面貌。
古迪继续陈词。
11.35: 阿兹拉代表律师古迪争辩,警员日记簿在控方诉讼中,已掀起“合理疑点”。
“日记簿是一个强而有力的证据,而它已经掀起合理疑点。无论它获得采纳与否,它已经引起合理疑点。”
法庭接着休庭30分钟。
副检察司诺古鲁(Manoj Kurup)在受访时解释,本案所使用的炸药是“太安”(PETN)和“黑索金”(NRDX)。
询及为何上诉庭法官使用“C4”炸药字眼,主控官顿阿都马吉回答,“他们没有阅读记录,他们阅读报章。”
11.16: 古迪引述一宗案件,指警员的日记簿与扣留登记记录,被接纳成为证据。
不过,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阿里芬点出,它们是一起被接纳,并视为同一个证据。
11.09: 联邦法院法官阿都哈密(Abdull Hamid Embong)点出,阿兹拉代表律师古迪是在质疑控方的电话通话记录证据,同时要求古迪提出阿兹拉的不在场证明。
古迪引述武吉阿曼警察总部的日记簿,显示阿兹拉在阿旦杜亚被杀害时,人在警察总部。
不过,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阿里芬点出,控方争辩这份文件仅是道听途说而来。
“我们同意它与案件有关,但证据可否被采纳是个问题。”
10.21: 古迪指出,所谓确定阿兹拉身在命案现场的手机通话记录,其实不是原始资料,而是经过通讯公司职员萃取和重组的二手资料。
“重点是,在萃取资料的时候,发生了技术和诠释错误。”
他补充,出庭供证的通讯专家也承认,萃取资料可能出现错误。
10.05: 顿阿都马吉结束陈词,换作辩方,即阿兹拉代表律师古迪古玛(J Kuldeep Kumar)陈词。
古迪表示,沙亚南高庭忽略了阿兹拉的不在场辩词。
“高庭没有对不在场课题做出决定,裁决他(阿兹拉)是否身在案发现场。”
古迪补充,这是高庭裁决的严重缺陷。
9.56: 顿阿都马吉表示,如果沙亚南高庭当初有错误,它也不足以构成误判。
“如果你回到这些报告,那里有充分的(定罪)证据。”
9.52: 顿阿都马吉指出,时任副首相的纳吉随扈慕沙沙菲力(Musa Safri)没有被传召出庭作证,因为他在案件内的角色轻微,只是将政治分析员兼纳吉密友拉萨巴京达介绍给警方人员认识,以维护其家居安全。
他补充,控方也献议辩方,让慕沙成为辩方证人,但是辩方并没有接受。
9.42: 顿阿都马吉批评报章错误报道,误指用以炸尸的弹药是“C4”。
“我们从来没有说那是C4,那是报纸说的,它(弹药)不是C4。”
他补充,特警队从来没有使用C4炸药,而被告可能使用训练时剩余的炸药来犯案。
他指出,上诉庭未注意到,死者阿旦杜亚是被“爆炸相关”的伤害所致死。
9.29: 特警被告阿兹拉和西鲁身穿黑色外套,西鲁头戴宋谷。
顿阿都马吉陈词时,他们神情严肃,但没有表露任何情绪。
早上9.23: 本案上诉审讯继续,同样由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阿里芬(Arifin Zakaria)领审,其他承审法官包括沙巴与砂拉越大法官里查马拉尊(Richard Malanjum)、联邦法院法官阿都哈密(Abdull Hamid Embong)、苏里亚迪哈林(Suriyadi Halim Omar)和阿末玛洛(Ahmad Maarop)。
主控官顿阿都马吉继续昨天未完成的陈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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