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团注册局承认民主行动党于去年9月29日选出的现任领导层的职权,行动党同意撤回对社团注册局的诉讼。

林吉祥在推特上说,社团注册局在高庭上承认,行动党中委会可以展开其所有职权。

行动党在2012年举行党选,但因选票数据叠加时发生乌龙错误,而被社团注册局指示重选。经过多久的拖延,行动党在2013年9月举行重选,但社团注册局仍拒绝承认其结果。

当时社团注册局也指示行动党在中委会身份未明朗下,勿以该党的名义做任何决定。

行动党法律局主任哥宾星较后宣布入禀法庭,就社团注册局拒绝承认该党重选后的中委会一事,寻求司法裁决。

社团局信函纯属劝告

根据行动党与社团注册局的和解声明,在该局于2013年12月6日致给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的信函,有3个部分引起关注。

第一部分是援引1966年社团法令第S14条文向行动党索取文件。

行动党表示,这个部分没有问题,而且该党也满足社团注册局的所有要求。

在上述信函的第二部分则表示,社团注册局仍未能承认行动党在2013年9月29日的重选结果。

第三部分则是劝告林冠英,有鉴于新中委会仍未获得承认,因此他不能代表行动党作出任何决定,直到社团注册局另行通知为止。

不过,根据和解声明,社团注册局如今表示,之前信函的说法并不代表着法律上的任何决定。

“因此,这些命令并未受到法律约束,纯粹只是给予行动党的劝告,而社团注册局承认,2013年9月29日选出的行动党中委会可以根据党章,展开其所有职权和活动。”